炎陵法院“四结合”“四贴近”巡回审判进万家
2009-06-23 14:28:43
中国法院网讯 (李伯成) 湖南省炎陵县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积极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灵活便捷的审判工作特点,积极推进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活动,切实方便群众诉讼。截至6月份,受理民事案件452件,审结432件,75%的案件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审结,且当庭兑现率达85%,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巡回审判与方便诉讼结合,贴近司法为民。该院紧紧围绕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司法需求,把落实便民、亲民的举措放在首位,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当场执行给付,使巡回审判成为法制宣传、司法便民的新窗口。公布院领导、庭室负责人、法庭干警的手机号,当事人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把立案所需的材料咨询清楚,不让当事人跑回头路。推行“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解渴、一席法理解惑、一身正气断案、一颗诚心为民”的“六个一”服务,营造亲民、爱民、为民的诉讼环境,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积极探索固定巡回审判点与流动巡回审判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对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案件积极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让老百姓真切地体验司法为民带来的便利。
巡回审判与服务大局结合,贴近经济发展。该院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树立“人民是本,法官是末”观,牢牢把握司法服务发展稳定大局的新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涉及县委“3个10”重点工程建设的案件,主动深入乡村、深入农户宣传法律、讲解政策,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四优先”(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合理统筹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把依法服务大局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强化执行工作,坚持“三个结合”,即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相结合、集中执行与专项执行相结合、执行债权与维护发展相结合,依法慎重采取财产保全、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灵活采用查封、抵押、入股等方式实现债权,达到各方共赢。
巡回审判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贴近农民利益。该院紧紧围绕维护“三农”利益的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将审判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集贸市场,把巡回审判作为与群众交流互动的平台,在群众的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组织下乡巡回办案、法制宣传270人次,发放诉讼宣传资料8500余份,接待咨询6130人次,现场立案90件,现场开庭22次,把办案效果扩大到农村每个角落。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乡村干部以及村民旁听案件审理,彰显法律的和谐与公正。通过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让广大基层群众对庭审全过程看得见、听得懂、评判得准,真正使巡回审判活动成为方便群众诉讼的过程,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和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的过程。积极探索巡回审判中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乡镇司法所互通信息,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和协作,帮助人民调解员理解法律规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当地民情的优势,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助案件调解,特别是参与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承包、损害赔偿等案件的调解,形成解决民间纠纷的工作合力,调撤率达85%。
巡回审判与构建和谐相结合,贴近和谐炎陵。该院紧紧围绕构建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的司法需求,积极推行“和谐司法”理念,在巡回审判中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首选诉讼调解结案,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相结合,承办人调解与院领导、庭长调解相结合,尽可能多地适用调解,达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效果。推行全员信访责任制,落实“四定一包”(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期限、包息诉)责任制,对信访老户,一手抓稳控,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死守,一手抓法律释明、辩法析理、人文关怀,确保涉诉信访矛盾稳控化解在炎陵县域。组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巡回办案百日行”活动,法官身子沉下去,变上访为下访,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回访当事人,特别是曾经有抵触情绪的当事人,耐心做好疏导化解工作,督促当事人及时按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以回访促和谐。转变执行观念,提高执行艺术,尽量运用协调和解、说服教育、思想疏导等和缓的执行方法,变被动执行为主动出击,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利益考虑,尽最大努力执结案件。
巡回审判与方便诉讼结合,贴近司法为民。该院紧紧围绕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司法需求,把落实便民、亲民的举措放在首位,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当场执行给付,使巡回审判成为法制宣传、司法便民的新窗口。公布院领导、庭室负责人、法庭干警的手机号,当事人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把立案所需的材料咨询清楚,不让当事人跑回头路。推行“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解渴、一席法理解惑、一身正气断案、一颗诚心为民”的“六个一”服务,营造亲民、爱民、为民的诉讼环境,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积极探索固定巡回审判点与流动巡回审判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对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案件积极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让老百姓真切地体验司法为民带来的便利。
巡回审判与服务大局结合,贴近经济发展。该院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树立“人民是本,法官是末”观,牢牢把握司法服务发展稳定大局的新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涉及县委“3个10”重点工程建设的案件,主动深入乡村、深入农户宣传法律、讲解政策,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四优先”(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合理统筹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把依法服务大局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强化执行工作,坚持“三个结合”,即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相结合、集中执行与专项执行相结合、执行债权与维护发展相结合,依法慎重采取财产保全、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灵活采用查封、抵押、入股等方式实现债权,达到各方共赢。
巡回审判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贴近农民利益。该院紧紧围绕维护“三农”利益的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将审判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集贸市场,把巡回审判作为与群众交流互动的平台,在群众的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组织下乡巡回办案、法制宣传270人次,发放诉讼宣传资料8500余份,接待咨询6130人次,现场立案90件,现场开庭22次,把办案效果扩大到农村每个角落。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乡村干部以及村民旁听案件审理,彰显法律的和谐与公正。通过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让广大基层群众对庭审全过程看得见、听得懂、评判得准,真正使巡回审判活动成为方便群众诉讼的过程,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和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的过程。积极探索巡回审判中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乡镇司法所互通信息,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和协作,帮助人民调解员理解法律规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当地民情的优势,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助案件调解,特别是参与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承包、损害赔偿等案件的调解,形成解决民间纠纷的工作合力,调撤率达85%。
巡回审判与构建和谐相结合,贴近和谐炎陵。该院紧紧围绕构建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的司法需求,积极推行“和谐司法”理念,在巡回审判中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首选诉讼调解结案,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相结合,承办人调解与院领导、庭长调解相结合,尽可能多地适用调解,达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效果。推行全员信访责任制,落实“四定一包”(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期限、包息诉)责任制,对信访老户,一手抓稳控,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死守,一手抓法律释明、辩法析理、人文关怀,确保涉诉信访矛盾稳控化解在炎陵县域。组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巡回办案百日行”活动,法官身子沉下去,变上访为下访,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回访当事人,特别是曾经有抵触情绪的当事人,耐心做好疏导化解工作,督促当事人及时按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以回访促和谐。转变执行观念,提高执行艺术,尽量运用协调和解、说服教育、思想疏导等和缓的执行方法,变被动执行为主动出击,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利益考虑,尽最大努力执结案件。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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