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次陪审经历
2009-06-12 16:09: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夏虹
  孩提时代,我就把包拯和海瑞视为心目中的偶像和英雄,正义就像一粒种子种在我幼小的心灵深处,长大做一名法官的梦想就随这粒种子开始慢慢生根发芽。于是我便如饥似渴地系统学习法律知识,渴望有一天走进庄严的审判法庭,过一把当法官的瘾。

  2003年3月25日那天,机会终于降临了,在看到县法院关于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消息的那一刻,我热血沸腾,回家翻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就到县法院报了名。接下来就是等待资格审查和政审,一切都如想像的那样顺利。一个月后,我接到通知参加中院组织的人民陪审员上岗前培训。6月18日,我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手中接过人民陪审员的任命书。那一夜我无法入眠,急不可耐地等待有案件开庭审理。

  6月28日,法院电话告知我于7月2日上午参加一个刑事案件的审理。我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认真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开庭那天,我提前了一个小时就来到法院,等待案件的开庭审判。这是一起检察机关以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提起公诉的案件,案情为被告人李某在乡镇收购茶叶时,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对方不服气随即叫上三四个同伴殴打李某,李某退让在一辆客车上,对方仍不善罢甘休,凭借人多势众继续追打李某,慌乱中李某抓起一乘客(该乘客系屠户)所带的刀具在空中乱舞以抵御对方的攻击,对方见状急忙后退准备下车。此时李某觉得还不解气,追上走在最后那名成员,将其砍伤。法庭上,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应予定罪处刑,辩护人以李某被他人追打系被逼无奈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故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我端坐在审判席上,认真倾听控辩双方的意见,庭审进行得十分顺利,仅仅一个半小时审判长就宣布休庭。而我却感到意犹未尽,内心的兴奋和激动久久难以平静,本来准备好的几个问题都忘记了在庭审中发问。

  接下来是对案件进行合议。当时我虽然还未通过司法考试,但我已经取得法律本科,审判长先让我发表意见,我发表了如下意见:对方的殴打行为由于李某在挥舞刀具时就已经停止,李某的后续行为系事后“防卫”,不具有正当防卫的特征,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成立;但李某的伤害行为与受害者的殴打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当减轻处罚,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我的意见得到了合议庭成员的认可,之后是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最终审判委员会决定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就是这个判决结果,让我心里满足了好一阵子。接下来的两年多时间里。我参与各类案件的陪审有几十起。

  2006年,我的陪审经历因我考录到法院而终止,但担任人民陪审的经历却是我法律生涯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我看来,一次陪审的经历,远远胜过十次法治宣传,通过陪审不仅可以亲身经历一场法治的洗礼,学会用法律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思考问题,而且会将自己的感受和收获,向身边的人广泛传播,形成很好的辐射效应,从而减少公众对司法的猜疑、不满和误解,增进对司法的信任、理解与支持。

  国外有学者将陪审制度比喻为能“化解敌意和疑虑的避雷针”,国内有学者将陪审制度比喻为“免费的法治教育学校”,都是不无道理的。我感谢上苍给了我担任一名人民陪审员的机会,更感谢上苍让我成为新时期人民法官中的一员。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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