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客商专程送锦旗感谢大陆好法官
2009-06-05 09:37:03
     中国法院网讯 (王舜毕)  6月4日下午,台湾集盛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苏百煌专程从台湾乘飞机到宁波,给宁波海事法院送来一面题有“公正明快、法暖两岸”字样的锦旗,感谢该院法官在办理涉台案件中所展现出来的秉公执法和积极热情。

  2008年11月说起,当时申请人台湾集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向卖方奥地利CITCO商品贸易有限公司购卖了1200吨已内酰胺,货物总价值1362000美元。该货物由卖方向Safe Arrival Shipping Co.Ltd公司订舱出运,后由Magistral Container Lines(Overseas)Limited作为承运人签发了三份提单,共计48个集装箱的货物装载在S.Dragon轮上,约定从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运至台湾基隆港。由于该轮注册船东声称租家即承运人欠其与本案无关的费用为由,拒绝货轮到卸货港台湾港卸货,而擅自将所运货物卸至宁波港。到港后,船东又私自重新签发了提单,将所载货物卖给案外的另一个货主。

  台湾集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在货款已支付的情况下,该正本提单项下的货物在宁波港被人提取,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于今年2月4日向该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扣押正在被非法提取的48个集装箱的货物。

  当时,由于事态非常紧急,如果不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台湾集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蒙受的损失将会进一步扩大。该院法官考虑到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事关重大,在当事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担保后,办案法官争分夺秒制作完相关法律文书,便急忙赶到宁波镇海港。当法官赶到现场时,该批货物已有20个集装箱货物被提走,办案法官当场查封了剩余28个集装箱的货物。后经法官多方查找,终于找到被提取的20个集装箱货物,办案法官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存放着货物的宁波某进出口公司货运仓库,对该批货物进行查封。

  2009年2月19日,台湾集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海运欺诈为由,将卖方、承运方、船东作为被告诉至宁波海事法院。该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本着全力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认真开展庭前调查和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由于原被告双方都有尽快友好解决本案的意愿,在法官的一再斡旋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为减少台商停滞在宁波的货物再次转运所带来的麻烦,该院法官还协助宁波某进出口公司帮助台商的货物找到买家,台湾集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只负责支付代理费及处理上述货物所垫付的费用,至此,一起错综复杂的连环案得到了圆满解决。台湾集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3日向该院申请撤诉。

  该公司董事长叶守淳回台湾后,立即向宁波海事法院寄来一封感谢信,在信中对该院法官秉公执法、积极热情的态度表达诚挚的谢意,赞颂大陆法官真心为民谋福祉,堪称居功甚伟。事后,总经理苏百煌还感到谢意未尽,故专程坐飞机飞往宁波,为该院送上锦旗。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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