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法院陪审员:我们愿做民意沟通的桥梁
2009-06-04 16:08:49
“我们愿做民意沟通的桥梁”
     中国法院网讯 (刘伟华)  6月4日上午,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召开新任陪审员座谈会,芦溪县人大副主任刘建萍、该院领导和部分法官与来自全县十个乡(镇)、村及厂矿企业的新任人民陪审员聚集一堂,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为沟通民意、促进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新任陪审员们纷纷表示愿做民意沟通的桥梁,积极认真地参加陪审活动,决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在座谈会上,该院法官与新任陪审员就与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行了学习和讨论,明确了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的程序和规则以及应该注意的事项。

  该县人大刘建萍副主任和该院院长林圣国对新任陪审员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他们当好普法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院联络员、执法监督员,鼓励他们充分发挥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运用他们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调解技巧,积极化解矛盾、调处纠纷,为促进创建和谐平安芦溪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要求他们严格自律,严守审判纪律,维护司法形象,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新任人民陪审员们纷纷表示,能够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感到非常光荣,但也感到责任重大,他们将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积极认真地参加案件审理,履行好陪审员的职责,努力化解矛盾、调处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加强与身边群众的密切联系,及时反馈民意,我们愿做民意沟通的桥梁,成为干群交流的平台。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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