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变课堂 150名准“村官”旁听庭审
2009-05-23 14:30:25
大学生“村官”们认真旁听庭审
中国法院网讯 (肖则兰 陈章采) 5月22日上午,四川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普通的抢劫案引来了150多名旁听人员。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为泸县定向培养的本土化大学生“村官”们,第一次现场旁听了刑事案件的审理全过程。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上午9时30分,由江阳区检察院公诉的被告人柳某某涉嫌抢劫案在江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后,法庭辩论开始。
与普通刑事案件庭审不同的是,这次庭审有150多人旁听。他们全部是来自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的大学生“村官”学员。他们中的80多人将于6月中旬毕业,回到泸县各基层村组织担任村官。
由于案情简单,庭审在一个半小时后顺利结束。庭审结束后,担任审判长的江阳区法院刑庭庭长陈强摇身一变当起了老师,从法官的角度为准“村官”们调解农村民事纠纷支招。“有40%左右的刑事案件都是由普通民事纠纷转化而来,如果能够得到恰当的及时处理,完全可以化干戈为玉帛。”
陈强说,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有很大部分来源于农村居民之间因小利益引发的普通民事纠纷。“比如田边地角的争夺,言语冲突,家庭成员之间的日常矛盾,都可能转化为恶性的刑事案件。”陈强以自己处理过的众多刑事案件为例,提醒准“村官”们在农村基层工作中,注意及时处理村民间的普通民事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庭审理中重事实、重证据的特点让准“村官”们很受启发。“我们学会了如何通过证据来判断事实真假,还可以在举证的过程中让当事人自己意识到是对还是错。”第一次全程观摩庭审,准“村官”们很兴奋。
来自泸县玄滩镇黄泥村的准村官邓晓波介绍,农村基层工作中,调解和处理村民矛盾纠纷是个“很考手艺”的工作。“学习法庭审理的程序和方式,可以做到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公正处理矛盾纠纷。”邓晓波称,今后有时间还要多到法院旁听庭审,帮助自己掌握调查事实和处理矛盾的技巧。“既有事实依据,又有法律依据,还有什么纠纷不好处理呢?”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上午9时30分,由江阳区检察院公诉的被告人柳某某涉嫌抢劫案在江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后,法庭辩论开始。
与普通刑事案件庭审不同的是,这次庭审有150多人旁听。他们全部是来自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的大学生“村官”学员。他们中的80多人将于6月中旬毕业,回到泸县各基层村组织担任村官。
由于案情简单,庭审在一个半小时后顺利结束。庭审结束后,担任审判长的江阳区法院刑庭庭长陈强摇身一变当起了老师,从法官的角度为准“村官”们调解农村民事纠纷支招。“有40%左右的刑事案件都是由普通民事纠纷转化而来,如果能够得到恰当的及时处理,完全可以化干戈为玉帛。”
陈强说,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有很大部分来源于农村居民之间因小利益引发的普通民事纠纷。“比如田边地角的争夺,言语冲突,家庭成员之间的日常矛盾,都可能转化为恶性的刑事案件。”陈强以自己处理过的众多刑事案件为例,提醒准“村官”们在农村基层工作中,注意及时处理村民间的普通民事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庭审理中重事实、重证据的特点让准“村官”们很受启发。“我们学会了如何通过证据来判断事实真假,还可以在举证的过程中让当事人自己意识到是对还是错。”第一次全程观摩庭审,准“村官”们很兴奋。
来自泸县玄滩镇黄泥村的准村官邓晓波介绍,农村基层工作中,调解和处理村民矛盾纠纷是个“很考手艺”的工作。“学习法庭审理的程序和方式,可以做到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公正处理矛盾纠纷。”邓晓波称,今后有时间还要多到法院旁听庭审,帮助自己掌握调查事实和处理矛盾的技巧。“既有事实依据,又有法律依据,还有什么纠纷不好处理呢?”
责任编辑:崔真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