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老城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强化陪审员工作
2009-05-08 16:11:34
     中国法院网讯 (申文娟)  为进一步调动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积极性,更好地发挥陪审职能,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深入调研全市各基层法院情况,并召开陪审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制定措施,着力解决陪审员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下一阶段陪审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在陪审员管理上,该院采用根据特长分部门管理的方式,将15名陪审员按照行业、特长、性别、年龄分组与业务庭室结对,由业务庭室带领陪审员开展工作,院政治处负责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及补助管理工作,改变了以往由政工部门一把抓的模式,更便利陪审员参与审理工作。

  该院还定期组织陪审员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专项业务培训,使陪审员不仅掌握审判工作实务,也对审判程序、审判纪律、诉讼知识、司法礼仪有所了解。为便于陪审员学习法律和参与案件,老城区法院为陪审员提供单独办公室,并将院图书室向陪审员开放。下一步还要给每名陪审员配备审判业务书籍,便于陪审员单独阅卷和查阅法律信息,提高陪审效率。

  为提高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该院由过去的平均发放补助改为按陪审案件数量分别补助,并将单个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个案件30元,增强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也使陪审员补助支付机制更为合理。

  同时,该院转变工作模式,变陪审为陪审、陪调、陪执、陪普法相结合。鉴于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熟悉本地风俗习惯,并有一定威望,老城区法院在陪审员工作上注重发挥陪审员特长,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执行和普法宣传,对当事人做好调解或释明工作,借助陪审员的力量来缓和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

  此外,该院聘请陪审员兼任廉政监督员、行风特邀监督员,全程监督案件审执过程和法官行业作风。陪审员兼任监督员,便于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从立案、调解、排期开庭、审理、宣判、执行等审执各个环节对案件流程、案件质量及法官作风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审执活动程序合法、裁判公正,以监督保公正、促廉洁、树形象。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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