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调解无涉诉信访发生
2009-05-08 16:05:06
中国法院网讯 (王汉生 黎忠辉) 今年以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调解的积极性。截至日前,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结案件占全院总调解结案数的75%,且无一上诉、无一激化和涉诉信访,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
日前,该院受理了一起因装修材料质量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在庭前曾多次组织双方调解,都因双方矛盾很深没能成功。于是,该院选派一名陪审员参与到调解过程中。人民陪审员林红主动提出自已非常熟悉当事人所在地的风土人情,做通双方思想工作的可能性更大。在该院的支持和配合下,陪审员林红抓住生意人的心理特点和市场经济规律,反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苦口婆心的劝说和释法明理的分析。双方当事人对陪审员充满信任,在陪审员的引导下协商沟通,并最终达成调解意见。李某在调解当天一次性支付了所欠款项,双方握手言和。
该院立足本地资源,兼学外地经验,在加强和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提升人民陪审员调解能力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观摩开庭,提高调解技巧。每年都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民商事、刑事案件观摩开庭活动,从而使人民陪审员从中学习和把握调解的时机。二是通过对发回、改判或有瑕疵案件的评析,让人民陪审员明白问题发生的原因,防患于未然。三是集中培训。对经常涉及的法律法规或新出台的司法解释,该院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学习,让他们随时掌握。四是组织座谈、交流,学习外地经验,不定期组织业务庭和人民陪审员进行座谈、交流会,畅谈调解感受,互通调解心得。
日前,该院受理了一起因装修材料质量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在庭前曾多次组织双方调解,都因双方矛盾很深没能成功。于是,该院选派一名陪审员参与到调解过程中。人民陪审员林红主动提出自已非常熟悉当事人所在地的风土人情,做通双方思想工作的可能性更大。在该院的支持和配合下,陪审员林红抓住生意人的心理特点和市场经济规律,反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苦口婆心的劝说和释法明理的分析。双方当事人对陪审员充满信任,在陪审员的引导下协商沟通,并最终达成调解意见。李某在调解当天一次性支付了所欠款项,双方握手言和。
该院立足本地资源,兼学外地经验,在加强和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提升人民陪审员调解能力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观摩开庭,提高调解技巧。每年都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民商事、刑事案件观摩开庭活动,从而使人民陪审员从中学习和把握调解的时机。二是通过对发回、改判或有瑕疵案件的评析,让人民陪审员明白问题发生的原因,防患于未然。三是集中培训。对经常涉及的法律法规或新出台的司法解释,该院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学习,让他们随时掌握。四是组织座谈、交流,学习外地经验,不定期组织业务庭和人民陪审员进行座谈、交流会,畅谈调解感受,互通调解心得。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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