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三” 选好陪审员
2009-04-23 16:23: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德龙 张钊
环翠法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为完善人民陪审员长效运行机制,努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化管理水平,在已进行的前两轮选任工作基础上,今年4月10日又举行第三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这次工作不同以往,具有参与人员多、准备工作细、涉及范围广和在院内外引起反响大等特点。该院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在以公开促公正、构建规范化选任机制、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质量的同时,把选任工作边向社会延伸,边由公众品评,边接受社会的监督,从而促进法院陪审员选任工作健康发展。
一、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三个突出”
树立新的人本理念,广聚人才,是造就一支高素质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思想基础。为此,区法院党组把工作思路定位于坚持“三个突出”上。一是突出选任对象在社会层面上的公众性。这样,陪审员可以通过参与庭审,参与合议,参与审判管理,在法院与社会各界之间,法官与公民之间架起一座共创和谐的连心桥梁,同时,因他们具有人民陪审员与社会成员双重身份,来自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能够便于社会以此为纽带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所以,按照拥护宪法,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等七个条件前来报名并登记的200名参选人员都具有社会覆盖性、民意代表性和社会分层跨度大等特点。二是突出选任对象专业技能的多样性。在各条战线上的“五行八作、三业九职”中选任人民陪审员,他们已具有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等方面的优势,可以在审理案件中与法官形成良好的互补和互助。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和实际内容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可以指定这些具备特定素质和相关特长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以帮助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确保裁判公正。三是突出选任对象人格魅力的影响性。主要是注重和观察选任对象平时在单位、邻居和家庭成员中的诚信程度,说话办事的权威性和人生阅历、文化水平、举止言谈、仪容仪态是否得到公众认可,投身公益事业行动是否积极,看问题、辨是非是否理性、矜持等。
二、在组织实施上抓住“三个环节”
区法院第三轮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过了制定方案、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推荐名额、登记造册等项工作,紧接着周密部署,把遴选工作推进到考核阶段。首先,成立了有中院纪检组、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五名领导参加的和本院分管院长、政治处主任7人组成的考核面试小组。接下来抓住三个环节对已初步确定的67名选任对象进行考核面试。一是统一命题、进行笔试问卷,区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本院制定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分别以“我国为什么设立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职责是什么和怎样做好陪审员工作”为命题,制作出同一内容的笔试问卷,然后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组织选任对象考试答题,并通过批阅这些问卷进一步摸清参试人员应知应会情况,充分体现出这次遴选工作民主公开与平等竞争。二是当场答辩、展示语言表达能力。为了把反应能力快、语言表达好和应变能力强的同志选入人民陪审员队伍中,考评组在统一面试基础上,逐个向他们提出不同的问题、让他们当场回答,以测试参选者在语言表达和声波传递时是否有说服力,回答问题是否思路清晰等。三是座谈讨论,表明各自看法。抓住这个环节是使前期工作作用不断延伸的关键。很多人谈到如果自己被选任后一定做到:不当摆设,像法官一样敬业;不做陪衬,像法官一样认真;不徇私情,像法官一样公正。当说到对法院选任陪审员做法有何看法时,他们异口同声,拍手赞成,最后又对法院今后工作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法院今后工作都将产生很大的指导意义。这次选任人民陪审员考核面试工作接近尾声时,副院长邵宗日又代表区法院就这次选任工作的宗旨,目的和作用等回答了在场新闻记者和各界人士提出的相关问题,考核面试的实况也在当晚由威海电视台播出。体现出此项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三、在后续工作上,走好“三个步骤”
选任、管严、用好,是遴选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最终目的。为此,区法院在后续工作上力争走好三个步骤。一是做好资格审查、把好人员确定关。区法院初步确定选任对象共计67名,都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性别分析男性37名占预选总人数56%,女性29名占预选总数44%;从年龄结构分析23岁至40岁29人,占总数44%,41岁至59岁的27人占总数40 %,60岁以上的10人占15%;从选任对象从事过的职业分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2人占33%,工人身份9人占13%,农民成分的5人占7%,社会自由职业人员20人占30%,已离退休人员6人占9%。对于上述预选人员,首先进行单位初审。由院政治处向推荐、报名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进行沟通、填写书面《审查意见函》签字盖章后,反馈给区法院。其二、共同审查。由法院与相关单位负责人按照规定的七个方面条件进行审查,经核对没有异议或疑点后,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其三,实行任前公示。确定出人选之后,在报请人大任命之前,将已确定人选的基本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设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部门名称和所在地,以便与投诉,公示届满后无异议方可提请任命。由法院组织已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向区人大填写相关评语和提交“拟任区法院陪审员职务的供职报告书”,任期五年的“任职责任保证书”和“廉洁司法承诺书”,经区人大任命审批后方可参与法院司法实践性活力。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执业素质。主要对培训人员范围,时间安排,培训内容,教材和师资做出计划,一旦做出任命,立即组织他们进行上岗培训,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审判观摩,增强他们司法活动的实践感知,提升他们的执业能力。
一、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三个突出”
树立新的人本理念,广聚人才,是造就一支高素质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思想基础。为此,区法院党组把工作思路定位于坚持“三个突出”上。一是突出选任对象在社会层面上的公众性。这样,陪审员可以通过参与庭审,参与合议,参与审判管理,在法院与社会各界之间,法官与公民之间架起一座共创和谐的连心桥梁,同时,因他们具有人民陪审员与社会成员双重身份,来自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能够便于社会以此为纽带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所以,按照拥护宪法,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等七个条件前来报名并登记的200名参选人员都具有社会覆盖性、民意代表性和社会分层跨度大等特点。二是突出选任对象专业技能的多样性。在各条战线上的“五行八作、三业九职”中选任人民陪审员,他们已具有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等方面的优势,可以在审理案件中与法官形成良好的互补和互助。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和实际内容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可以指定这些具备特定素质和相关特长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以帮助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确保裁判公正。三是突出选任对象人格魅力的影响性。主要是注重和观察选任对象平时在单位、邻居和家庭成员中的诚信程度,说话办事的权威性和人生阅历、文化水平、举止言谈、仪容仪态是否得到公众认可,投身公益事业行动是否积极,看问题、辨是非是否理性、矜持等。
二、在组织实施上抓住“三个环节”
区法院第三轮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过了制定方案、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推荐名额、登记造册等项工作,紧接着周密部署,把遴选工作推进到考核阶段。首先,成立了有中院纪检组、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五名领导参加的和本院分管院长、政治处主任7人组成的考核面试小组。接下来抓住三个环节对已初步确定的67名选任对象进行考核面试。一是统一命题、进行笔试问卷,区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本院制定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分别以“我国为什么设立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职责是什么和怎样做好陪审员工作”为命题,制作出同一内容的笔试问卷,然后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组织选任对象考试答题,并通过批阅这些问卷进一步摸清参试人员应知应会情况,充分体现出这次遴选工作民主公开与平等竞争。二是当场答辩、展示语言表达能力。为了把反应能力快、语言表达好和应变能力强的同志选入人民陪审员队伍中,考评组在统一面试基础上,逐个向他们提出不同的问题、让他们当场回答,以测试参选者在语言表达和声波传递时是否有说服力,回答问题是否思路清晰等。三是座谈讨论,表明各自看法。抓住这个环节是使前期工作作用不断延伸的关键。很多人谈到如果自己被选任后一定做到:不当摆设,像法官一样敬业;不做陪衬,像法官一样认真;不徇私情,像法官一样公正。当说到对法院选任陪审员做法有何看法时,他们异口同声,拍手赞成,最后又对法院今后工作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法院今后工作都将产生很大的指导意义。这次选任人民陪审员考核面试工作接近尾声时,副院长邵宗日又代表区法院就这次选任工作的宗旨,目的和作用等回答了在场新闻记者和各界人士提出的相关问题,考核面试的实况也在当晚由威海电视台播出。体现出此项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三、在后续工作上,走好“三个步骤”
选任、管严、用好,是遴选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最终目的。为此,区法院在后续工作上力争走好三个步骤。一是做好资格审查、把好人员确定关。区法院初步确定选任对象共计67名,都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性别分析男性37名占预选总人数56%,女性29名占预选总数44%;从年龄结构分析23岁至40岁29人,占总数44%,41岁至59岁的27人占总数40 %,60岁以上的10人占15%;从选任对象从事过的职业分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2人占33%,工人身份9人占13%,农民成分的5人占7%,社会自由职业人员20人占30%,已离退休人员6人占9%。对于上述预选人员,首先进行单位初审。由院政治处向推荐、报名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进行沟通、填写书面《审查意见函》签字盖章后,反馈给区法院。其二、共同审查。由法院与相关单位负责人按照规定的七个方面条件进行审查,经核对没有异议或疑点后,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其三,实行任前公示。确定出人选之后,在报请人大任命之前,将已确定人选的基本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设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部门名称和所在地,以便与投诉,公示届满后无异议方可提请任命。由法院组织已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向区人大填写相关评语和提交“拟任区法院陪审员职务的供职报告书”,任期五年的“任职责任保证书”和“廉洁司法承诺书”,经区人大任命审批后方可参与法院司法实践性活力。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执业素质。主要对培训人员范围,时间安排,培训内容,教材和师资做出计划,一旦做出任命,立即组织他们进行上岗培训,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审判观摩,增强他们司法活动的实践感知,提升他们的执业能力。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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