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宪:握手泯恩怨 调解促和谐
2009-04-22 11:28: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邱福生
于宪,一名来自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的驻庭人民陪审员。十几年来,他一直奋战在法院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参与庭审及调解案件千余件,调解率达到98%,每起案件无不渗透着他的辛劳和汗水。
耐心和爱心把调解工作变成了一门“艺术”
2004年4月的一天,法庭门前传来一阵吵闹声,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还未开庭,赶来为当事人双方助威的亲属就吵了起来,幸好被在场的干警及时制止。原来荣某和张某是多年的邻居,平时关系不错,由于一方要建新房,因为宅基地问题发生了矛盾,一来二去双方从口角之争到拳脚相加,造成了两人受伤后果,矛盾由此升级。于宪参与办理此案后,暗下决心一定要让老邻居重归于好。此后一个月内,他六次深入到当事人家中做双方调解工作,与双方当事人恳切交谈,帮助他们分析此案利弊,引导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办案人员的真诚终于感动了荣某和张某,他们都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双方终于握手言和了。
基层法庭所办理的多是一些有关老百姓生产生活的案件,虽然涉及标的额不大,但当事人双方一开始常常剑拔弩张,如果处理不妥,就会使矛盾激化。一名普通的驻庭陪审员用自己的耐心和爱心把调解工作变成了一门“艺术”。
调解成就了法院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渠道
2005年廊大路修建工程正式开工,里澜城村拆迁户因某种原因集体上访到县政府、廊坊等地,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县政府非常重视,由县领导亲自带队会同县各大局人员组成八个工作组进行说服工作。法庭派于宪参与这项工作。在说服工作中,他充分运用自身掌握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细心地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在他和工作组其他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很快使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基层法庭身处一线,一举一动与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一线办案人员的调解工作不仅成就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一条良好的沟通渠道,而且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的一种有效途径。
真情相见让他与当事人之间建立起真诚的情谊
2008年冬天,庭里来了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起诉大儿子吴某。于宪热情地把二位老人让到办公室,给老人沏上热茶。老人家老泪纵横地诉说了起诉原因:大儿子一直不尽赡养义务,有病了也不给拿医药费,不给老人提供住所,两位老人希望法庭为他们做作主。
于宪参与办理此案后,立即赶到被告家中调解。第一次见到被告后,被告态度非常强硬,大儿媳还扬言对老人生不养、死不葬。第二次他又到被告家,开始家里没人,他就在门外等候,当时天气寒冷,手脚都被冻麻了。两个小时后,被告回到家里,看到他被冻的样子,态度有所变化,低声说了句“你真够认真的。”于宪乘势进行了劝导:“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良传统,想想当年父母是如何含辛茹苦地把咱拉扯长大的……”他让被告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一下,自己也养有儿女,应该给儿女作个榜样。三个多小时不知不觉过去了,他从法理讲到伦理,讲到人情,讲到道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被告终于同意把老人接回家,并给老人支付了医药费2000元。临走时,被告拉着他的手真诚的表示:“今后你说应该怎么办,咱就怎么办,我就信你……”
一些看似平常的小案子,如果不能通过调解解决,很难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细致的调解工作不仅会使一些矛盾得到有效地化解,而且还会在办案人员与当事人之间建立起真诚的情谊。
耐心和爱心把调解工作变成了一门“艺术”
2004年4月的一天,法庭门前传来一阵吵闹声,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还未开庭,赶来为当事人双方助威的亲属就吵了起来,幸好被在场的干警及时制止。原来荣某和张某是多年的邻居,平时关系不错,由于一方要建新房,因为宅基地问题发生了矛盾,一来二去双方从口角之争到拳脚相加,造成了两人受伤后果,矛盾由此升级。于宪参与办理此案后,暗下决心一定要让老邻居重归于好。此后一个月内,他六次深入到当事人家中做双方调解工作,与双方当事人恳切交谈,帮助他们分析此案利弊,引导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办案人员的真诚终于感动了荣某和张某,他们都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双方终于握手言和了。
基层法庭所办理的多是一些有关老百姓生产生活的案件,虽然涉及标的额不大,但当事人双方一开始常常剑拔弩张,如果处理不妥,就会使矛盾激化。一名普通的驻庭陪审员用自己的耐心和爱心把调解工作变成了一门“艺术”。
调解成就了法院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渠道
2005年廊大路修建工程正式开工,里澜城村拆迁户因某种原因集体上访到县政府、廊坊等地,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县政府非常重视,由县领导亲自带队会同县各大局人员组成八个工作组进行说服工作。法庭派于宪参与这项工作。在说服工作中,他充分运用自身掌握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细心地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在他和工作组其他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很快使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基层法庭身处一线,一举一动与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一线办案人员的调解工作不仅成就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一条良好的沟通渠道,而且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的一种有效途径。
真情相见让他与当事人之间建立起真诚的情谊
2008年冬天,庭里来了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起诉大儿子吴某。于宪热情地把二位老人让到办公室,给老人沏上热茶。老人家老泪纵横地诉说了起诉原因:大儿子一直不尽赡养义务,有病了也不给拿医药费,不给老人提供住所,两位老人希望法庭为他们做作主。
于宪参与办理此案后,立即赶到被告家中调解。第一次见到被告后,被告态度非常强硬,大儿媳还扬言对老人生不养、死不葬。第二次他又到被告家,开始家里没人,他就在门外等候,当时天气寒冷,手脚都被冻麻了。两个小时后,被告回到家里,看到他被冻的样子,态度有所变化,低声说了句“你真够认真的。”于宪乘势进行了劝导:“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良传统,想想当年父母是如何含辛茹苦地把咱拉扯长大的……”他让被告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一下,自己也养有儿女,应该给儿女作个榜样。三个多小时不知不觉过去了,他从法理讲到伦理,讲到人情,讲到道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被告终于同意把老人接回家,并给老人支付了医药费2000元。临走时,被告拉着他的手真诚的表示:“今后你说应该怎么办,咱就怎么办,我就信你……”
一些看似平常的小案子,如果不能通过调解解决,很难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细致的调解工作不仅会使一些矛盾得到有效地化解,而且还会在办案人员与当事人之间建立起真诚的情谊。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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