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法院“陪审员档案”增强陪审员参审责任感
2009-04-16 14:35:52
中国法院网讯 (付会清) 为进一步加强对陪审员的管理,规范人民陪审工作,切实增强陪审员的参审责任感,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近日为每一名陪审员建立了“陪审员档案”。
“陪审员档案”中,除了填有陪审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担任陪审员时间等陪审员的基本信息外,还要详细记录该名陪审员参审案件情况,包括参审案件数量、参审的案件基本情况、参审案件所在法院业务部门、参审案件时参与调解情况、参审案件合议时发表意见情况、参审案件质量情况(是否上诉、发回重审、改判)、参审案件工作量情况(参与调解次数、到庭参审次数)等等,基本上显示出了该名陪审员参审工作的全部情况。年终,该院将以“陪审员档案”为依据,对每一名陪审员进行考核,作出实事求是的书面评价。评价一式三份,一份送给陪审员所在单位或组织,一份交给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一份存进“陪审员档案”。
“陪审员档案”既是陪审员的履行陪审职责档案,也是陪审员的陪审工作信誉档案。“陪审员档案”的建立,极大地增强了陪审员参审工作责任感,提高了陪审员参审工作积极性。
“陪审员档案”中,除了填有陪审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担任陪审员时间等陪审员的基本信息外,还要详细记录该名陪审员参审案件情况,包括参审案件数量、参审的案件基本情况、参审案件所在法院业务部门、参审案件时参与调解情况、参审案件合议时发表意见情况、参审案件质量情况(是否上诉、发回重审、改判)、参审案件工作量情况(参与调解次数、到庭参审次数)等等,基本上显示出了该名陪审员参审工作的全部情况。年终,该院将以“陪审员档案”为依据,对每一名陪审员进行考核,作出实事求是的书面评价。评价一式三份,一份送给陪审员所在单位或组织,一份交给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一份存进“陪审员档案”。
“陪审员档案”既是陪审员的履行陪审职责档案,也是陪审员的陪审工作信誉档案。“陪审员档案”的建立,极大地增强了陪审员参审工作责任感,提高了陪审员参审工作积极性。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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