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法院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
2009-04-14 15:54:00
     中国法院网讯 (陈立烽 曾昭辉)  日前,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群体性纠纷时,双方争议很大,流血冲突一触即发。此时,在场的两名人民陪审员利用自己工作在农村、贴近老百姓的优势,分头找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单独谈心,逐个化解。最终双方消除了积怨,达成了和解协议,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这是该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提高案件调解率,促进案结事了的一个缩影。

  2008年以来,长汀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中,让人民陪审员更广泛地参与调解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的效果,该院注重根据案件类型选择陪审员: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挑选热心群众工作,群众基础好的人民陪审员,增强调解效果。专业性强的案件,安排具备相关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弥补法官某些专业知识的不足,做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同时,注重提高人民陪审员调解技能,引导陪审员观摩庭审、审阅案件材料、参与调查、评议、主持调解活动,让他们熟悉调解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协调解决纠纷的能力。

  另据悉,2008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民事案件257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206件,调解撤诉率达80.2%,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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