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要求人民陪审员“不贪嘴不漏嘴不插嘴”
2009-04-07 10:36:46
     中国法院网讯 (曾广龙)  “现在永丰法院连人民陪审员都是禁令是从、守口如瓶。”这是永丰县律师对人民陪审员所发的评价。在今年开展的“五个严禁”活动中,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向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三不准”要求,即不贪嘴、不漏嘴、不插嘴,该院良好的司法形象得到全面提升。

  该院共有17名人民陪审员,为了使人民陪审员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按照“五个严禁”规定,该院向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三不准”的要求。一不准贪嘴,在个案陪审诉讼活动中不准接受当事人的请吃;二不准漏嘴,严守审判秘密;三不准插嘴,为亲朋好友打听审判消息,利用陪审员与法官熟悉的身份关系插嘴说情。如果违反“三不准”要求,将依法取消人民陪审员资格。该院认为只有管住陪审员的嘴,才能使“五个严禁”在人民陪审员身上产生效果,最终净化整个司法环境。

  据悉,该院还向17名人民陪审员印制了“五个严禁”警示卡,让他们随身携带。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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