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岱岳区法院40名新任陪审员上岗履职
2009-04-02 12:50:57
岱岳区法院40名新任陪审员上岗
中国法院网讯 (王洪海) 4月1日,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仪式,并向新任命的40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会上, 40名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体宣誓。
此次新选任的40名新任人民陪审员来自岱岳区各个部门阶层、各民族,涵盖面广,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年龄结构更加合理,政治思想过硬,专业结构合理,文化素质较高。其中既有政府工作人员、民宗工作人员、农业、林业、房管、质检工作人员、乡镇人员,也有农村基层干部,82%的人员来自基层乡镇。他们当中有女性人民陪审员6名,少数民族2名,年龄最大的51岁,最小的 26岁,党员38人,阶层、专业结构配备合理,顺应了当前案件多样化的特点。
据介绍,新任人民陪审员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了解民情,代表民意,在陪审活动中会更注重以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克服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裁判更加合理、合情、合法。
新任人民陪审员马学军表示,当选人民陪审员既光荣又感到责任重大。在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期间,一定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特长,正确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处理好“有为”和“有位”的关系,处理好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学习意识、为民意识、修养意识,不断提高办案技能确保公正执法,与审判人员团结一致,取长补短,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平安岱岳、和谐岱岳建设做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5年3月24日,泰安市岱岳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任命了20名人民陪审员。四年来,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行职责,参加案件审理,共参加了案件审理280多件次,出庭300余人次,有效缓解了区法院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不足的困难。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知识技能、丰富基层经验,与法官的法律知识形成优势互补,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次新选任的40名新任人民陪审员来自岱岳区各个部门阶层、各民族,涵盖面广,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年龄结构更加合理,政治思想过硬,专业结构合理,文化素质较高。其中既有政府工作人员、民宗工作人员、农业、林业、房管、质检工作人员、乡镇人员,也有农村基层干部,82%的人员来自基层乡镇。他们当中有女性人民陪审员6名,少数民族2名,年龄最大的51岁,最小的 26岁,党员38人,阶层、专业结构配备合理,顺应了当前案件多样化的特点。
据介绍,新任人民陪审员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了解民情,代表民意,在陪审活动中会更注重以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克服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裁判更加合理、合情、合法。
新任人民陪审员马学军表示,当选人民陪审员既光荣又感到责任重大。在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期间,一定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特长,正确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处理好“有为”和“有位”的关系,处理好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学习意识、为民意识、修养意识,不断提高办案技能确保公正执法,与审判人员团结一致,取长补短,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平安岱岳、和谐岱岳建设做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5年3月24日,泰安市岱岳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任命了20名人民陪审员。四年来,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行职责,参加案件审理,共参加了案件审理280多件次,出庭300余人次,有效缓解了区法院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不足的困难。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知识技能、丰富基层经验,与法官的法律知识形成优势互补,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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