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法院“陪审忠告”催开“带病花蕾”
2009-03-26 16:38:35
     中国法院网讯 (石永伟)  今年以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结合陪审员职业特点和专长,由陪审员发出“陪审忠告”,全程帮教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架起了司法亲民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该院少年庭邀请县妇联、共青团、教育系统等具有做少年工作经验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由陪审员适时做“庭审忠告”,引导未成年被告人正确行使权利。同时,陪审员在法庭上循循善诱,从不同角度向未成年被告人指出其行为给社会、家庭和自己带来的危害,使失足少年自愿认罪服法,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社会。

  法庭宣判后,人民陪审员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属进行“判后忠告”。陪审员从与被告人家属平等的角度出发,以一个普通人的言语解释法律的规定、量刑依据,告诫未成年人在社会服刑期间要注意遵守的法律法规,鼓励其积极改造。

  此外,人民陪审员定期跟踪回访未成年人被告,向其及其家属发出“访后忠告”,进行延伸教育。在了解未成年人思想动态和日常表现等改造情况后,陪审员及时发出忠告进行教育引导。同时,人民陪审员还就如何深入进一步做好未成年罪犯的思想改造工作与法院、被告人所在学校进行交流,共同促进对被告人的感化和挽救。

  截至3月份,该院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8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当事人服判息诉率100%。经人民陪审员“忠告”帮教的未成年人缓刑犯,全部改过自新,无一名未成年被告人重新犯罪。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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