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法院积极发挥陪审员作用解决案多人少矛盾
2009-03-20 16:24:22
     中国法院网讯 (宁昊杰)  今年以来,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的积极性,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切实维护司法民主和公平正义。截至2009年3月,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占同期普通程序案件的80%以上。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审判资源,解决了案多人少的问题,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开创了人民陪审新局面。

  该院充分认识到加强人民陪审是司法为民的集中表现,把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法院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运用各级媒体和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识,为人民陪审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为提高陪审员素质,该院通过定期举办培训讲座、参加庭审观摩、举行案例评析等活动,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能力和水平。从根本上杜绝了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同时,切实抓好陪审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该院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陪审员职责,规范参审程序,发挥陪审作用。把庭审安排提前告知陪审员,使陪审员做好时间安排及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做到参审与工作两不误。扩大陪审案件的范围和数量,加强对一些疑难复杂、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案件陪审。促进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和调处纠纷过程中审判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院定期向人大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征求人大代表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人民陪审员选聘任用机制,严格选任程序和条件,注重选任人员来源的广泛性和分布的合理性,使人民陪审员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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