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发挥人民陪审员优势挽救失足少年
2009-03-16 14:44:40
     中国法院网讯 (付培育)  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积极挽救失足少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8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18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100%,无一名未成年被告人重新犯罪。

  该院的做法是:根据人民陪审员职业、特长筛选出更加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一起走访、调查失足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家庭、学校、社会成因,并由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采用非法律的思维方式耐心给失足少年做思想工作,使其真正悔罪,切实认识到自身所犯错误给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后帮教活动,进一步感化失足少年,预防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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