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大代表担任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一举两得
2009-03-13 10:30:17
     中国法院网讯 (付会清)  为提高案件调解效率,使案件调解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积极邀请担任县、市人大代表职务的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收到了案件调解成功率高和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理解支持的双重效果。

  人大代表陪审员在庭上是“法官”,庭下是人大代表,他们的双重身份为其参与案件调解和监督法院审判工作提供了他人无法代替的优势。人大代表陪审员在审理调解案件过程中能依法办事,公正文明司法,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同时,人大代表陪审员是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代表群众参政议政,与群众人走得近,心贴得紧,群众相信,容易做好案件调解工作。此外,人大代表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能深入了解法院审判活动,亲身感受法官的公正廉洁,切身体会法官的敬业辛苦,对法院工作也会更加理解支持。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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