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田间之旅”平息四年纷争
2009-03-11 14:20:45
     中国法院网讯 (吴 懿)  事情发生在2006年4月10日,那天,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被该县万隆乡的一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邀请到家中作客,感谢法官们使两个家庭重新回到了往日和睦的氛围里。

  执行双方当事人卢某和王某是妯娌关系,纷争来自于田间的一次劳作。2002年,仅仅因为卢某叫王某不要把杂草丢到其菜地而引发争执,后演变为双方相互撕打。连续的四年里,双方就不停地因小事发生口角,进而相互打骂。最严重的一次是2004年11月,王某用带有铁勾的扁担将卢某打成头皮裂伤,造成轻微伤甲级,花去医药费3500余元。虽经法院判决由王某承担卢某的合理医药费用,但由于双方彼此怨气极大,王某始终不愿意赔偿。为了化解双方的矛盾,该院执行法官于2006年4月7日到万隆乡住下,一边与当事人一起忙农活,一边和当事人聊家常,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劝说教育下,终于消除了妯娌间彼此的怨恨,握手言和。该院法官三天的“田间之旅”,最终换来了案件的执结,也换来了一对妯娌间的和睦,被当地百姓传为佳话。

  纠纷虽小,用三天时间才得以化解,换来了一对妯娌的和睦,促进了人与人的和谐相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非常值!时间过去三年,事情在笔者的心中记忆犹新,是因为当时负责执行该案的法官方法得当,执行艺术值得学习与推广。给笔者很深的启发:作为一名法官,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巧妙地运用法、理、情,要依法、用理说服人,用情感化人。依法、用理是基础,用真情打动人,情到深处怨自解。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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