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法院“四步棋”增强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能力
2009-02-24 11:03:52
中国法院网讯 (秦治民) 家住河南省汤阴县瓦岗乡的王明长期在外地打工,与其妻李花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俩对修复感情不抱希望,但对一双儿女的抚养权争论不休。王明认为,儿女随自己在大城市学习条件好、生活环境好,有利于儿女的成长。而李花苦诉自己年龄大,丧失生育能力,没有一个子女在身边,感情空落落的。虽经乡、村两级民调组织调解,还是最终闹到了法庭。
该案由瓦岗乡人大主席、人民陪审员李克明陪审,他利用人熟、关系广的优势,发动李花的亲戚、好友做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一双儿女随王明生活,李花可以三个月去探视一次。这是河南省汤阴县人民陪审员成功调解的一起案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增强陪审员的陪审能力,特别是参与调解案件的能力,汤阴县法院立足本地资源,兼学外地经验,在加强和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提升人民陪审员调解能力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观摩开庭,提高调解技巧。每年,该院都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民商事、刑事案件观摩开庭活动。通过法庭调查,让人民陪审员明白,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是调解案件的前提;通过审判长或资深审判员对个案的不同时机的调解,有悔意或争议不大的案件,适合庭上面对面。争议大或败诉当事人不理解的案件,只能庭后背对背。从而使人民陪审员从中学习和把握调解的时机。二是通过对发回、改判或有瑕疵案件的评析,让人民陪审员明白问题发生的原因,防患于未然。该院不定期对发回、改判或有瑕疵案件向人民陪审员讲解,让人民陪审员明白这些有问题案件产生的原因,找出解决的对策,从而减少或杜绝了瑕疵案件的发生。三是集中培训。对经常涉及的法律法规或新出台的司法解释,该院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学习,让他们随时掌握。四是组织座谈、交流,学习外地经验,不定期组织业务庭和人民陪审员进行座谈、交流会,畅谈调解感受,互通调解心得。同时对于外地好的调解经验,诸如重点调解法、劝诉消气法、换位思考法、观察心理法、调判结合法等及时传授给人民陪审员,从而使他们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
2008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共陪审案件498件,其中调解224件,撤诉115件,调撤率为68.1%。主动履行的373件,占74.9%。没有发生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
该案由瓦岗乡人大主席、人民陪审员李克明陪审,他利用人熟、关系广的优势,发动李花的亲戚、好友做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一双儿女随王明生活,李花可以三个月去探视一次。这是河南省汤阴县人民陪审员成功调解的一起案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增强陪审员的陪审能力,特别是参与调解案件的能力,汤阴县法院立足本地资源,兼学外地经验,在加强和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提升人民陪审员调解能力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观摩开庭,提高调解技巧。每年,该院都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民商事、刑事案件观摩开庭活动。通过法庭调查,让人民陪审员明白,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是调解案件的前提;通过审判长或资深审判员对个案的不同时机的调解,有悔意或争议不大的案件,适合庭上面对面。争议大或败诉当事人不理解的案件,只能庭后背对背。从而使人民陪审员从中学习和把握调解的时机。二是通过对发回、改判或有瑕疵案件的评析,让人民陪审员明白问题发生的原因,防患于未然。该院不定期对发回、改判或有瑕疵案件向人民陪审员讲解,让人民陪审员明白这些有问题案件产生的原因,找出解决的对策,从而减少或杜绝了瑕疵案件的发生。三是集中培训。对经常涉及的法律法规或新出台的司法解释,该院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学习,让他们随时掌握。四是组织座谈、交流,学习外地经验,不定期组织业务庭和人民陪审员进行座谈、交流会,畅谈调解感受,互通调解心得。同时对于外地好的调解经验,诸如重点调解法、劝诉消气法、换位思考法、观察心理法、调判结合法等及时传授给人民陪审员,从而使他们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
2008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共陪审案件498件,其中调解224件,撤诉115件,调撤率为68.1%。主动履行的373件,占74.9%。没有发生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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