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法院普通程序案件陪审员参审率达100%
2009-02-23 11:55:46
     中国法院网讯 (游宇 段剑良 赵婵娟)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日前召开优秀人民陪审员表彰总结会,陈树滋等4名取得优异工作成绩的人民陪审员受到表彰。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耿明生对一年来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司法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各位陪审员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人民陪审员在调解纠纷、平息矛盾方面与法官形成了很好的互补作用,促进了司法公正,推动了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进展,为维护司法“公正与效率”做出了积极贡献。任职安沙镇妇联主席的优秀人民陪审员余莉作了《不当摆设的陪审员》的发言,她回顾了自己当人民陪审员的一些成功经验,对如何当好人民陪审员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表示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一定要边审边学,认真实践,努力把握司法公平正义的精髓,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和信任。

  2008年以来,该院加强人民陪审员参审培训工作,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各项权力,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物质和经费,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考核,人民陪审员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较好地弘扬了司法民主,受到人民陪审员的欢迎,也得到了许多当事人的积极评价和肯定。

  一年来,该院38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质量和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共参审案件1343件,全院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达到100%。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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