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法院四项措施助推人民陪审员工作上台阶
2009-02-23 11:23:43
     中国法院网讯 (刘喜亮 唐楚资)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于去年年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增加11名人民陪审员,现已获得人大常委会的同意,标志着该院陪审员工作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自2005年以来至今,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867件,陪审率达到了80%,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制定了《陪审员管理细则》,由政治部专人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院“目标绩效双百分考核制度”进行管理。定期召开陪审员座谈会,听取人民陪审员意见,实现了人性化管理。统筹安排陪审员工作,将现有的7名人民陪审员按地域和各业务庭室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再由庭里根据案件情况决定人民陪审员陪审。

  为了确保陪审员制度取得实效,该院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除组织好人民陪审员参加市中院的学习培训外,每年还多次组织法律知识水平高的法官为陪审员讲课。坚持以案代训,党组要求法官在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全过程中注意对陪审员进行业务指导,实现培训经常化。此外,为陪审员订阅了《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等刊物,使他们及时了解审判工作动态,促进了审判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为解决一些陪审员只陪不审的现象。切实保障陪审员与法官行使同等权力,参与审判的全部过程,参与案件的决断,充分调动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仅2008年,该院7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65件,陪审率为81%,推动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发展。

  该院提供陪审员参审的交通保障和经济补偿,不让陪审员因为审理案件受到经济损失。对于参审质量好、群众评价高,年终院里予以一定奖励,鼓励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 在办公条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为陪审员单独设立了办公室,配置了完备的办公设施,免费就餐,为陪审员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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