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官与农民陪审员同审“三农”案
2009-02-20 11:10:00
中国法院网讯 (董正远) 近年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西团法庭积极探索解决涉农纠纷的有效途径,由法官与农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同审“三农”案件。四年来,该庭审理的“三农”案件,一审结案率达98%,调解率达75%以上,上诉率仅为判决案件的1%,且无一件被发回和改判。
该庭于2005年成立。四年来,该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由法官与农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既解决了人力不足的问题,又凸现了法官审案的透明度,减少了当事人的猜疑。2006年10月,法庭受理原告诉被告赔偿损失一案,被告因机器通行损坏了原告即将成熟的农作物。针对损失的计算,农民陪审员建议:2006年因发大水粮食歉收普遍减产,本案应按照这一实际,以当地平均收成为标准计算,再减去相应成本、工本后由被告赔偿。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未上诉。
农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对其本身是一次法律知识的学习,对周围群众也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法制宣传作用,增加了当事人的信任度,提高了一审结案率、调解率,降低了上诉率、上访率,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庭于2005年成立。四年来,该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由法官与农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既解决了人力不足的问题,又凸现了法官审案的透明度,减少了当事人的猜疑。2006年10月,法庭受理原告诉被告赔偿损失一案,被告因机器通行损坏了原告即将成熟的农作物。针对损失的计算,农民陪审员建议:2006年因发大水粮食歉收普遍减产,本案应按照这一实际,以当地平均收成为标准计算,再减去相应成本、工本后由被告赔偿。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未上诉。
农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对其本身是一次法律知识的学习,对周围群众也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法制宣传作用,增加了当事人的信任度,提高了一审结案率、调解率,降低了上诉率、上访率,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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