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法院从三方面着手提高陪审员案件参审率
2009-02-18 13:49:51
     中国法院网讯 (李祖旺)  去年以来,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法院从聘任、考核、激励三个方面入手,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提高陪审员参审率,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2008年,该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各类案件255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223件,陪审率达87.45%。

  该院地处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由于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较多,特别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对职工实行一次性买断工龄后引起的纠纷居多。加之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对滞后,给该类案件的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针对此情况,该院聘任了一名从当地劳动部门退休并熟悉劳动政策的人员为专职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员陪审员的专业劳动知识、此举大大提高了该类案件的审结率,同时也提高了陪审率。

  该院要求,凡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尽可能由人民陪审员参加组成合议庭,由各业务庭对人民陪审员陪审、参审的案件数等工作进行详细登记后,上报到政治处。政治处年终根据人民陪审员全年的工作量等情况进行考核兑现补贴,成绩突出的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合议庭合议案件时,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审委会讨论案件时,若有陪审员参加的,则邀请陪审员列席审委会,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每年召开人民陪审员会议,对陪审工作进行总结,并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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