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法院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确保司法公正
2009-02-13 16:28:51
     中国法院网讯 (谢慧文 周涛裕)  由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江西省吉安县法院日前被吉安县委统战部评为全县2008年度特约人员组织活动先进单位。这是该院继2008年被江西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之后获得的又一荣誉。

  近年来,吉安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规范发展,促进司法公正。该院大力营造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良好社会氛围,把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工作意见,并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机构。同时,严格把关,多方协调,依法选任优秀人民陪审员,努力提升人民陪审员法律专业知识水平。该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年度学习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涵,形成了“学、讲、观”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并为每位人民陪审员订阅一份《司法文件选》。

  同时,该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的范围、日常管理机构和管理规程等都作了详尽规定。2008年,该院24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215件案件的审理,所有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100%,增强了审判的透明度。

  该院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的权力,保证人民陪审员享有庭前知情权、合议庭评议权、案件提交权、审委会列席权、参与调解权、裁判结果知晓权。同时,该院还为人民陪审员提供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并提供免费的工作午餐。此外,该院积极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协调解决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与陪审的矛盾,积极与县财政协调落实人民陪审员参训和参审的交通费、误餐费补助及误工费,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
责任编辑:崔真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