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热情高成效显
2009-02-12 14:48: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九江频道 | 作者:刘俊
  2008年,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达260件次,同比翻了一翻,没有发生一起因审理不当引起的暴力抗法和上访事件,也没有接到一起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的投诉,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日益彰显。 

  与法官相比,人民陪审员更具有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其广泛性、社会性可以和职业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优势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司法公正。该院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积极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该院规定,在当地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当事人之间矛盾和纠纷较大、有强烈抵触情绪的案件、认为应当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其他案件,可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在过去一年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审判中,该院广泛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特别是当地一些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庭审中都出现了人民陪审员的身影。

  人民陪审员来自各个部门、乡镇,在当地均有一定的威望,对当地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情况比较熟悉,能够及时提供解决矛盾和纠纷的办法和线索。对一些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又能够协助做好思想工作,在避免恶性事件发生的同时,有效促进了矛盾和纠纷的化解。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审理,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使法官和工作人员的行为更加规范,也增加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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