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法院对35名陪审员进行集中考评
2009-02-06 15:52:20
中国法院网讯 (秦治民) 近年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将陪审员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做到年初制定目标,平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评程序,年终进行集中考评,实现了对陪审员工作的科学管理。
在年初,该院将陪审员工作进行量化,实行百分考核。目标规定,每个陪审员每年参加法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不少于4次,陪审案件不少于24件(月均2件)。所陪审的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不得超过陪审案件的10%,不得有枉法裁判、吃请受贿等不廉洁行为,不能因不作为或消极对待当事人造成信访或其他恶劣影响。
该院积极组织陪审员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实行每次签到制度;对陪审的案件,实行“陪审员工作日志” 制度;对陪审工作态度、陪审的案件质量及廉洁状况,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廉政情况和重大事件通报制度。
每年年底,该院组织人员对陪审员进行考评。查签到表,看陪审员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情况;查“陪审工作日志”及所附的裁判文书,看陪审员陪审案件数量;查法院每月的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看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是否达到10%的上限要求;查全院廉政情况和重大事件通报,看陪审员是否有不廉洁行为和不作为或消极对待造成当事人信访或恶劣影响的事件。
日前,该院对35名陪审员进行了集中考评。经考评,优秀和合格档次的陪审员共28人,占80%。
在年初,该院将陪审员工作进行量化,实行百分考核。目标规定,每个陪审员每年参加法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不少于4次,陪审案件不少于24件(月均2件)。所陪审的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不得超过陪审案件的10%,不得有枉法裁判、吃请受贿等不廉洁行为,不能因不作为或消极对待当事人造成信访或其他恶劣影响。
该院积极组织陪审员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实行每次签到制度;对陪审的案件,实行“陪审员工作日志” 制度;对陪审工作态度、陪审的案件质量及廉洁状况,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廉政情况和重大事件通报制度。
每年年底,该院组织人员对陪审员进行考评。查签到表,看陪审员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情况;查“陪审工作日志”及所附的裁判文书,看陪审员陪审案件数量;查法院每月的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看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是否达到10%的上限要求;查全院廉政情况和重大事件通报,看陪审员是否有不廉洁行为和不作为或消极对待造成当事人信访或恶劣影响的事件。
日前,该院对35名陪审员进行了集中考评。经考评,优秀和合格档次的陪审员共28人,占80%。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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