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法院王庄法庭陪审员参审案件改判发回率为零
2009-01-21 14:49:18
     中国法院网讯 (孔德法 汪有生)  去年以来,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王庄人民法庭大力完善陪审员参审工作管理,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有效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素质和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质量。2008年,该庭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数达到249起,占全年结案数的68%,参审比例与往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9.4%,无一改判发回,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王庄法庭立足工作实际,着力健全“知识支撑、文化引领、考核推动”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激励引导机制,推动陪审员参审工作的深入开展。

  该庭将“知识支撑”作为工作基础,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的法律技能业务培训,拨出专项培训经费,制定年度培训规划,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上级部门统一开展的业务培训,并免费为人民陪审员订阅法律报刊杂志,赠阅法庭工作简报,提升法律理论知识。庭长储学雨亲自主持召开庭审示范观摩会,多次组织人民陪审员观摩庭审,提升业务技能,强化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的法律知识基础。

  同时,该庭注重强化“文化引领”功能,在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我是一名人民陪审员”征文比赛和“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讲比赛等文化活动,将公正效率、司法为民的先进理念内化为陪审员的思想信念,通过法律文化培育人民陪审员工作文化,确保参审工作的健康有效开展。

  此外,该庭充分发挥“考核推动”效果,制定科学的人民陪审员考核管理办法,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考核小组,细化量化考核分值,对人民陪审员实行专项计分考核,并依据计分结果,开展优秀人民陪审员评选,进行激励鼓舞。在有效措施下,涌现出以丰建伟为代表的一批优秀的人民陪审员,有力地提高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积极性。

  王庄法庭严格遵循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规定,按照法院统一要求,制定出台《曲阜市人民法院王庄法庭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办法》,确立参审案件范围,以婚姻家庭纠纷、农村承包及相邻权关系等各类案件以及社会群众关注、法律问题复杂的重大影响和疑难案件为参审重点,实行人民陪审员参审的专项化运作。完善参审的具体工作程序,明确规定陪审案件庭审开庭前七天,法庭必须提前发出参加陪审的书面通知,以便他们提前安排好工作,有效地解决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与参加陪审的矛盾;庭审时,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查阅案件卷宗材料,参与案件调查、调解、询问等权力,充分实现人民陪审员对审判的实质性参与;在案件评议阶段,确立人民陪审员先行发言的工作原则,确保人民陪审员能够充分发表自己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意见,以避免其受法官意见的左右;在陪审案件判决书、调解书的制作上,要求要充分反映人民陪审员对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的陪审意见,加强陪审意见的说理性。

  为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巩固和扩大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成效,王庄法庭积极创新人民陪审员参审管理方法,实行四项机制创新,建立参审流程排期机制,为该庭每一名人民陪审员设立案件参审电子账户,依托流程管理软件系统,以电脑随机排期为原则,以人为适度调整为补充,实行人民陪审员参审排期的科学化。创新人民陪审员调解工作机制,确立人民陪审员为诉讼调解员的职能定位,对民事诉讼调解案件均要求人民陪审员参与,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扎根群众、贴近群众、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优势和便利条件,发挥陪审员 “引导、监督、联络、协调、息访”五个作用,不断优化调解工作效果。健全人民陪审员业绩管理机制,设立人民陪审员参审个人档案,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成绩、参审案件数量、参审案件质量等信息统一收集归档,并进行日常更新管理和阶段汇总通报,以动态监督提升人民陪审员队伍水平。构建对口参审机制,该庭将所属的十几名人民陪审员划分为土地纠纷案件人民陪审员、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人民陪审员、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人民陪审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人民陪审员和其他民事案件人民陪审员五类,建立起人民陪审员与具体种类的案件之间的固定参审关系,实行“对口参审”,确保参审的规范化成效。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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