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通讯员评选揭晓
2009-01-16 13:40:41
     中国法院网讯 (薛勇秀) 

    今天,中国法院网公布2008年度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通讯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10家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张大治、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李萌等115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北京市铁路中级法院的邹慧、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张超等40名同志被评为优秀通讯员。

    网络宣传工作一直是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的重要工作方式。王胜俊院长多次强调,人民法院要更加注重保障民生。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人民来信来访、申诉再审等诸多方式和环节,建立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机制,及时掌握民生需求,适时调整司法政策。他要求,继续推进审判和执行公开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民商事裁判文书的网上发布制度,积极探索执行案件信息的网上查询制度,加快全国法院案件信息查询与监督系统的建设,建立更加合理、及时、透明、有效、科学的司法公开制度和社会评价制度。

    中国法院网在开展法院网络新闻宣传工作中,也得到了各级法院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截止目前,共有分布在30个省、市、自治区与新疆兵团300余家法院通过中国法院网开设了网上宣传窗口,近3000多名来自各级党政军、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和报社等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成为中国法院网的通讯员,每天传送各类稿件上千条,为中国法院网全方位报道法院工作及社会热点问题发挥着积极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中国法院网发布独家新闻稿件1.78万条,直播349场,法院网的许多新闻报道、调查结果都成为了民众关注的焦点,中国法院网已成为社会公众了解中国法治建设、联系群众,关注民生,讴歌社会,弘扬正气的重要平台,同时也为各级法院了解社情民意、听取民声、指导工作,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中国法院网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受众更加广泛,核心竞争力、品牌吸引力、权威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也不断增强。

荣誉名单

    2008年度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110家)

    2008年度全国网络宣传先进个人(115人)

    2008年度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优秀通讯员(40人)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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