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查无此人新郎无法办离婚 民政部门成被告
2009-01-15 16:59:15
     中国法院网讯 (刘瑾)  新郎张东怎么也没想到娶进来的媳妇竟在大婚后忽然不辞而别,愤怒的张东以婚姻登记部门没有尽到身份审查义务,以颁发的“结婚证”存在瑕疵为由,将当地民政局诉至法院,1月15日,北京市大兴法院正式受理了这一行政案件。

  两年前家住北京市大兴区的张东经人介绍与一自称名为“尾使么俄头”的四川彝族女子相识。该女子称其家境贫寒,想尽快嫁给一个老实本分的人过踏实稳定的日子,张东一听自然是美在心里,于是在2006年12月即相识后3天便闪电结婚。然而婚后第8天一早,从睡梦中醒来的张东发现新娘神秘失踪,多方打听没有下落。

  想到婚前这名女子刚向自己索要的4万元彩礼,张东一下子懵了,难道自己遭遇了“骗婚”?情急之下,他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予以立案。

  2008年4月,张东前往“尾使么俄头”的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布拖县公安局查询其基本情况,但经过电脑同读音查询,辖区内并无无此人,经鉴别该人身份证是伪造的。气愤异常的张东随即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4万元。然而几天后他却收到法院的一份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原因是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显示辖区内并无名叫“尾使么俄头”的女子,即其诉讼的主体不存在,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法院未予立案。

  这无疑使本抱有一丝希望的张东感到雪上加霜。难道自己今生真的无法走出这段离奇的“婚姻”带给他的无限痛苦?考虑再三,他再次鼓起勇气,以婚姻登记部门没有尽到身份审查义务,颁发的“结婚证”存在瑕疵为由,将当地民政局诉至法院,要求发证机关撤销其与“尾使么俄头”的结婚证。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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