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制度使法院工作焕发生机
——永善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侧记
2009-01-15 15:57: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蒲丰
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座谈案件审理体会。
  1月12日,为推进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召集县城城区陪审员座谈,向陪审员通报2008年工作情况,介绍2009年工作要点,听取人民陪审员对参加法院审判案件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座谈中,法官、陪审员结合2008年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工作的实际,畅谈了各自的感受,共同希望在2009年工作中,互相取长补短,把人民陪审工作做得更好。

  永善法院地处云南东北之极,位于国家溪洛渡巨型电站建设腹地。2004年以来,永善法院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结合实际,按照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平竞争与择优录取相结合原则,经过考察,先后提请永善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24名。陪审员任命后,永善法院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多次组织他们座谈、参加庭审观摩、庭审点评、参加审理案件,提高陪审员的履职能力。永善法院在2008年使用普通程序审理的264件案件中,陪审员参审130件,参审案件的比例达49.4%。永善法院对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十分满意,陪审员也因参加审判感到光荣自豪,对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社会充满信心。

  参加座谈会的永善法院副院长刘松在座谈中说,2008年,人民陪审员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参与审判了大量案件,为法院公正司法、坚持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由于陪审员的参审,大力推进了法院的工作。一是增加了审判力量,缓解了法院审判任务重与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从自身的视角评判案件,增加了法院公正处理案件的参考点,对提高审判质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三是增加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陪审员通过参加案件审判,与法官一起判断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调解案件,等等,使法官办案的思维、程序方法让陪审员一起经历、一起体验,破除了社会对法院审判的神秘感,向社会增强了法院审判的透明度;四是赢得了更多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陪审员参加审判后,向当事人解释疑问,由于陪审员身份的不同,使当事人更容易接受法院判决,减少与法院的对立情绪;五是扩大了对法院审判的宣传。陪审员参加审判,可以从自己本职的角度,向社会宣传法院工作。

  人民陪审员在2008年工作中体现出的以上作用,刘副院长赞叹不已。为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刘松副院长表示,在2009年工作中,要继续为陪审员提供必要的审判条件。

  来自县总工会的陪审员杨天平同志说:“参加法院审判案件,一是使自己得到了很大提高,更进一步学到了三五、四五普法所学不到的知识。书本上的知识与实践是两回事情。参加审判,增强了法治观念和秉公执法的勇气;二是有效地推进了本部门的工作。工会的四大职能之一,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通过参加审判,增强了法律意识,认识到,有的职工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就是在务工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要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利,就要教育职工严格按《劳动合同法》办事,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利;三是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参加审判,与法官一起行使审判权、解决矛盾纠纷,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对社会的平安稳定是一个促进。”

  来自教育战线的陪审员刘佳银在讨论中说:“2008年我参加审理了12件案件。参加审判,受到很多启发,对我们学校的工作有很大推动。去年与法官一起组成合议庭到实验中学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全校师生参加旁听,震动很大。旁听后要求各个班级的学生写出心得,学法守法,学会保护自己。永善县实验中学一年中未出现重特大案件,学校的教学秩序良好,实验中学2008年中的安全在全县同层次的学校中居于首位。”

  来自县工商联的陪审员保卫红对参加审判感受也很深刻。她说:“工商联与工会不同,要维护老板的合法权利。我参加审判案件后感到,要维护好老板的合法权利,就要教育老板首先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利,老板只有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利,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利。”

  座谈会上,来自县妇联、溪洛渡镇民政所、县财政局等部门的陪审员均纷纷谈了自己参加审判案件的体会。共同的感受是:参加法院审判案件好,个人得到提高,自己所在单位的工作得到推进,对主持公平正义,建设民主法制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陪审工作,是人民法院和人民陪审员的共同愿望。由于法院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和人民陪审工作、人民陪审员身份的双重性,工作中有许多问题需互相理解,互相支持配合,进行改进完善。目前需相互理解体谅的问题主要有:陪审员搞好本职工作与参加法院审理案件在时间上的矛盾;陪审员的履职能力与审判案件所需能力的差距。对此,法官和陪审员都谈了自己的看法。陪审员在讨论中提出,有时由于单位工作忙,无法按法院通知的时间参加审判,请法院给予理解。同时,请法院多组织一些审判业务方面的培训。刘松副院长表示,因单位工作忙不能参加审判的,我们完全理解;对业务培训问题,以后多交流。2009年,上一级法院要求我们,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要达到70%以上,我们感到任务艰巨光荣,压力很大。相信,通过法院和全体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实现这一目标。

  座谈会上,各位人民陪审员还积极为法院审判建言献策,表示将同心协力,全力支持法院工作,积极参加案件审理。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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