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牛耕耘默无声
——记甘肃省民乐县法院优秀人民陪审员王富才
2009-01-15 11:00: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高新房 张自华
  王富才,甘肃省民乐县三堡镇韩庄村村委会主任,现年48岁,中共党员,县人大代表,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初次见面的印象是,黝黑的皮肤,结实的身材,犀利的谈锋,爽朗的笑声。在他担任陪审员的五年中,共陪审案件105件,与法官同呼吸共命运,极端认真、极端负责任地履行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2008年,被民乐县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

           住在法庭,全天候陪审案件

  王富才家离民乐法院六坝法庭最近,所以他陪审案件主要在六坝法庭进行。由于六坝法庭编制只有二名法官,一名书记员,适用普通程序办案时,必须邀请一名陪审员才能组成合议庭。而法院的普遍情况是,需要陪审员参与陪审时,法官按照陪审员的联系电话打一遍,能抽出时间陪审的却寥寥无几。但六坝法庭不存在这个问题,如果需要陪审案件或参与执行,一个电话打过去,王富才定会准时赶到,绝不误时。他的摩托车就是来去法庭的工具,风尘仆仆,不计得失。

  2008年8月,正值法院办案高峰,天天都要开庭,王富才索性就住到法庭。晚上,与法官讨论案情,白天,与法官一起开庭,七天审结八案。法官对占用他大块的宝贵时间心中很是过意不去,他却说:“其他工作是工作,陪审工作也是工作,都要干好,不要厚此薄彼,也不要顾此失彼,家中和村中的事情我都安排好了,你们不用担心。”而他爱人却说:“家里种了30亩地,他整天不在家,农活根本指望不上,连打煤砖都是我一个人抹的。”面对妻子的抱怨,他总是歉意地笑笑:“都是工作,都重要,都重要。”

             建言献策,力解执行难题

  2008年,在六坝法庭受理的执行案件中,有两案的被执行人是王富才同村的韩忠。案件标的款分别是2000元和1500元。虽经多次执行,但均无结果。法官将情况告知王富才,征询他的意见。他说:“韩忠的情况,村民皆知,因办私人企业倒闭,目前负债20余万,连一盒烟都无人敢赊给他。他家中还养着个残疾儿子,生活十分困难。要执行这个案子,首先要做申请人的工作,能执行多少,就执行多少,尽快结案。韩忠的工作我来做。”法官按照他的建议,召集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到场,由王富才介绍韩忠的家庭、生活及财产状况后,开始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于使申请人放弃了部分案款。最后,两案以2800元的总金额执结,并当庭履行了手续,一起棘手案子就这样解决了。事后,法官感慨地说:“对于农村的案子,由基层经验丰富的陪审员参与办理,的确是个好办法。”

            深入村社,调解纠纷教育群众

  2008年10月,一位农村母亲起诉五个儿子,要求解决赡养问题。法官考虑到此案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遂作出三项决定,一是此案由王富才陪审,二是在老人所在的村子开庭,三是邀请记者宣传报道。但王富才却说:“五个儿子不是没有孝心,而是互相斗气闹的。一、二项决定我没有意见,第三项宣传报道不妥,会给儿子赡养母亲起负面作用,所以记者就不要请了。”法官“依计而行”。在开庭审理中,按照母亲的意思,五个儿子要区别对待。但王富才说:“如果区别对待,赡养费比例难以确定,会给老人住院或百年之后安葬遗留问题,还可能引发新的纠纷,所以平均负担为好。”之后,法官在调解中,虽然用了很长时间,试图区别对待,但无果而终,最后还是以“均摊”达成协议,并现场解决了老人已花费的医药费。案后,审判长夸奖王富才:“还是你的农村经验丰富,选你当陪审员真的选对了。”

  王富才同志身兼数职,工作非常繁忙,但对人民陪审工作,毫不含糊,不但随叫随到,而且竭尽全力,充分体现了一名基层共产党员的优秀品格,不禁使人想起了“小车不倒只管推”这句名言。当他看到法庭经费紧张的情况后,主动拿出300元钱资助办案,解决法庭的实际困难,拳拳奉公之心,尽显党员风采。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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