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北湖法院四项举措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009-01-06 14:44:26
中国法院网讯 (何双倡 曾利民)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始终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采取多项行之有效的举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当地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2008年以来,该院终结企业破产改制案件2件,涉及企业资产总额724万元,负债总额1821万元,企业职工人数86人,盘活破产企业资产578万元,为破产企业收回对外债权91万元,协助政府安置破产企业职工74人,其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及广大群众地一致好评。
该院把开展送法进企业和司法建议活动作为服务企业的前提。企业有什么样的需求,就提供什么样的法律支持,这是为企业服务的一项重要原则。为此,该院专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中层以上干部组成法制宣讲小组,分期、分批到企业开展法制专题讲座,解答涉法咨询。多次组织专门调查组,深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逐一进行分析,并从法律角度积极为企业提出对策。积极向党委、政府、有关企业提出司法建议数十条,多数被采纳,有的司法建议还进入了党委、政府的决策,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同时,该院把公正、高效审理涉企业案件作为服务企业的保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审理各类涉企案件,加大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以及涉企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争案件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努力缩短办案周期,注重提高办案效率,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因诉讼时间过长造成的损失,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此外,该院把为涉诉企业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作为服务企业的着力点。通过网上立案、电话立案、假日法庭、巡回审判、预约开庭、判后答疑等途径以及全面推行“院长接待日”、立案“一站式服务”等制度,对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涉企案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的“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行,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该院还把执行工作作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近年来,由于受“债务链”、经济不景气等原因的影响,部分企业资金回收困难,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为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这一难题,北湖法院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先后多次组织集中执行,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对执行难度大的案件,采取了疑难案件跟踪挂牌督办、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实行“执行110”值班制度等多种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2008年以来,北湖法院共帮助企业实现债权近300万元,有力地保障了企业资金的有序运转,为企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该院把开展送法进企业和司法建议活动作为服务企业的前提。企业有什么样的需求,就提供什么样的法律支持,这是为企业服务的一项重要原则。为此,该院专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中层以上干部组成法制宣讲小组,分期、分批到企业开展法制专题讲座,解答涉法咨询。多次组织专门调查组,深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逐一进行分析,并从法律角度积极为企业提出对策。积极向党委、政府、有关企业提出司法建议数十条,多数被采纳,有的司法建议还进入了党委、政府的决策,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同时,该院把公正、高效审理涉企业案件作为服务企业的保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审理各类涉企案件,加大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以及涉企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争案件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努力缩短办案周期,注重提高办案效率,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因诉讼时间过长造成的损失,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此外,该院把为涉诉企业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作为服务企业的着力点。通过网上立案、电话立案、假日法庭、巡回审判、预约开庭、判后答疑等途径以及全面推行“院长接待日”、立案“一站式服务”等制度,对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涉企案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的“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行,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该院还把执行工作作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近年来,由于受“债务链”、经济不景气等原因的影响,部分企业资金回收困难,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为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这一难题,北湖法院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先后多次组织集中执行,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对执行难度大的案件,采取了疑难案件跟踪挂牌督办、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实行“执行110”值班制度等多种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2008年以来,北湖法院共帮助企业实现债权近300万元,有力地保障了企业资金的有序运转,为企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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