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用好人民陪审员促进司法公正无错案
2008-12-30 16:38:41
     中国法院网讯 (张晓辉 冯雪峰)  今年以来,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从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提供了保障。所选任的40名人民陪审员全部参加了审判活动,履行职务率100%,今年以来,共参加审判各类案件(普通程序)286件,参加人数290人次,均无错案,成绩显著。

  该院采取随机选取人民陪审员出庭参与审判案件的方式。同时,强化陪审员参与案件庭审和合议的职责,明确规定,案件开庭前通知陪审员阅卷,将案件基本情况、可能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等及时告知陪审员,使其明确审理重点,防止“陪而不审”的情况发生。在案件合议时,审判长应让人民陪审员先发言,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对合议庭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及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缓解了法院案件量多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同时,由于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他们通过参与审判,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审判的民主,也增强了人民陪审员及其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可以通过他们加深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和人民法官的理解。此外,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在庭上既可以审判案件,还可以对法官的审判行为进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同时,该院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将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同样对待,管理、培训和考核由院政治处负责。在需要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中,人民陪审员不少于合议庭人数的三分之一。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同法官有同等权利,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在评议案件时,首先由人民陪审员提出意见。

  除认真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的统一培训外,该院还坚持抓好本院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学习。向每位人民陪审员发放《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审判版)、《案例研究》等学习刊物,通过各种各样的培训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水平。

  该院党组将人民陪审员队伍列入本院的队伍廉政建设管理中来,提出了“教育在先,防范在前,以人为本,以德兴院”的新思路。尤其是今年,结合该院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等各项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人民陪审员以实际行动确保司法公正、捍卫法律的尊严,在办理案件中始终坚持析则,秉公办理。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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