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教师又是陪审员 参审学生犯罪案件效果好
2008-12-30 15:27:33
     中国法院网讯 (付建国)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邀请老师担任人民陪审员,专门陪审学生犯罪案件,审理案件效果好,做到了打击犯罪的同时还挽救了失足的学生,促使其尽快回归社会。

  今年伊始,桃山法院根据近几年学生犯罪呈现递增趋势,依法提请了具有多年教学经验、法律知识丰富且又善长做思想工作的三名不同学校的老师充当人民陪审员,与其他合议庭成员以“圆桌审判”的方式共同做好学生犯罪案件的审理。为了防止本校老师审理本校学生所产生的不良影响,该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参与案件审理的陪审老师,即采取异校老师审理学生犯罪案件,并规定每起涉及学生犯罪的案件要由一名陪审老师参与审理。

  庭审前,担任陪审员的老师通过阅卷、会见涉嫌犯罪的学生等方式充分了解其心里状态,采取意义教育法、行为矫正法等方法,鼓励其积极面对人生挫折,努力缓解其对抗情绪。审理过程中,陪审员以通俗的方式为其讲解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学生勇敢地承认错误、认罪服法,并从性格心理、成长经历等方面分析该学生走上犯罪的根源,为法官正确断案提供了正确的量刑事实和依据。合议时,陪审员本着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方针,对犯罪轻微,悔罪态度好、初犯等的案件,积极提出多用缓刑,慎用实体刑的意见。在学生犯罪改造阶段,陪审员还与其承办人积极建立学生犯罪档案,定期走访监狱、社区,回访罪犯的学生,跟踪记录其改造过程,了解其思想动态,努力做好帮教工作,帮助其尽早回归社会。

  到目前为止,该院共审理9起学生犯罪案件17名罪犯,这17名学生都能主动认罪悔过,都能积极接受改造,并且其家属对老师参与陪审的做法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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