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院谋划明年工作新思路 重点抓好六个方面
2008-12-29 13:43:58
中国法院网讯 (张慧宁 严万全) 12月24日至25日,青海高院机关集中利用两天时间,传达学习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8年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谋划2009年工作思路。青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董开军代表党组对各部门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结合青海高院实际提出了明年重点要抓好的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在整改上下功夫。特别是针对学习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十个方面的问题,要分类提出和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逐步巩固和扩大学习成果。
二是抓好司法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要立足审判实际,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好司法审判职能职责,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发挥好保障职能作用。民商事审判要更加注重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行政审判要多做协调沟通工作;刑事审判要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三是抓好法院管理,努力提高法院办案水平。强化司法审判、司法人事、司法政务管理,不断提高司法审判水平。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探索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制度。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规范和完善合议庭、审委会、院长办公会以及庭务会等制度。
四是抓好法院改革和建设,推进省院自身科学发展。要加强省法院机关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发挥局域网的作用,省法院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养成利用网络工作的习惯,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努力加快省法院综合审判办公楼的建设步伐,改善工作条件;加强法官队伍建设,重点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不足问题。继续抓好教育培训,利用中央藏区政策,抓好双语法官教育培训准备工作。
五是抓好重信重访和集中清理积案工作,努力提升司法权威。对司法审判中的问题和不足做好调研分析,突出重点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
六是抓好司法廉政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实行巡视制度,开展普遍的警示教育。积极探索和建立非程序过问案件登记制度,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感,抓工作,抓管理,带队伍,在“上好班、开好会、办好事”三好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一是继续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在整改上下功夫。特别是针对学习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十个方面的问题,要分类提出和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逐步巩固和扩大学习成果。
二是抓好司法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要立足审判实际,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好司法审判职能职责,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发挥好保障职能作用。民商事审判要更加注重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行政审判要多做协调沟通工作;刑事审判要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三是抓好法院管理,努力提高法院办案水平。强化司法审判、司法人事、司法政务管理,不断提高司法审判水平。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探索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制度。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规范和完善合议庭、审委会、院长办公会以及庭务会等制度。
四是抓好法院改革和建设,推进省院自身科学发展。要加强省法院机关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发挥局域网的作用,省法院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养成利用网络工作的习惯,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努力加快省法院综合审判办公楼的建设步伐,改善工作条件;加强法官队伍建设,重点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不足问题。继续抓好教育培训,利用中央藏区政策,抓好双语法官教育培训准备工作。
五是抓好重信重访和集中清理积案工作,努力提升司法权威。对司法审判中的问题和不足做好调研分析,突出重点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
六是抓好司法廉政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实行巡视制度,开展普遍的警示教育。积极探索和建立非程序过问案件登记制度,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感,抓工作,抓管理,带队伍,在“上好班、开好会、办好事”三好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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