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帮助失足少年重返校园
2008-12-16 14:07:18
     中国法院网讯 (谢富志 史伟)  12月15日下午,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圆桌审判法庭”响起一阵掌声。在这里,刑事审判庭的法官、陪审员、失足少年李晓辉(化名)及他的班主任老师和家长,正在举行一场失足少年重返校园座谈会。小李的父亲感激地说:“是法官和陪审员老师挽救了我的孩子,我这个做父亲的真的很感谢你们。”

  李晓辉今年17岁,系某中学的在校学生,于今年八九月间,多次到学生宿舍盗窃,共窃得手机3部、现金1160元。根据他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少年法庭对其适用了缓刑。

  参与该案审理的陪审员是李晓辉所在学校的老师。在宣判缓刑后,他和法官一道进行跟踪帮教。当了解到家人和孩子希望返校读书的心情后,作为老师的陪审员主动与自己所在学校领导进行了沟通协调,校方同意了李晓辉重返校园的请求。

  座谈会上,当李晓辉接到学校的通知决定书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再一次感受社会对他的真切关爱和温暖。他表示,一定珍惜这次机会,完成学业后更好地报答社会!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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