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法院为新增选的6名陪审员颁发聘任书
2008-12-16 10:16: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新泰频道
赵振军副院长为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颁发证书。
12月11日,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为新增选的6名人民陪审员举行了聘任书颁发仪式。至此,该院的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了49名。
该院副院长赵振军在讲话中对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落实宪法关于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保障,是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是增强司法活动透明度,强化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监督的现实需要。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律知识,提升司法的水平和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三是积极参与,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积极主动地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参加陪审的关系,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均表示,一定加强审判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正廉洁,公正审案;积极参加案件审理和矛盾调处;切实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正确履行所担负的神圣职责,为推进司法民主做出积极贡献。
该院副院长赵振军在讲话中对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落实宪法关于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保障,是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是增强司法活动透明度,强化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监督的现实需要。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律知识,提升司法的水平和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三是积极参与,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积极主动地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参加陪审的关系,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均表示,一定加强审判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正廉洁,公正审案;积极参加案件审理和矛盾调处;切实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正确履行所担负的神圣职责,为推进司法民主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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