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法院陪审员管理规范化提升参审质量
2008-12-03 14:02:17
     中国法院网讯 (陈静)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取得良好效果。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267件案件,其中,调撤227件,调撤率为85%,无一缠诉、抗诉和投诉。

  该院将人民陪审员各项工作纳入档案管理、考评管理、培训管理和社会管理等四项管理。为此,该院为20名人民陪审员建立个人业绩档案,记录他们的基本情况、工作表现、规范礼仪、奖惩情况等,确保每名人民陪审员工作有记录,保障人民陪审员实质性参与庭审。为激发起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该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使人民陪审员工作表现与法官一样工作有考核,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环节发表自己的意见,详细记入案件卷宗,对于参审质量好、群众评价高,年终院里予以一定奖励,实现以考促勤、以评促效的目的。在培训管理上,该院年初便制定出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在培训时间、经费上予以倾斜,并通过举办案例分析、专题研讨等形式,促进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互动交流,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水平。

  此外,该院还通过回访当事人、邀请群众代表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途径,将人民陪审员各项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以监督促公正。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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