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法院实行专项考核提高陪审员工作积极性
2008-12-03 13:52:31
     中国法院网讯 (孔德法 汪有生)  为进一步加大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力度,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大力推行陪审员工作专项考核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陪审工作的规范化,提高了陪审员参审陪执工作的积极性。

  在考核中,曲阜法院制定《曲阜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考核管理办法》,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考核小组,以参审案件数、陪执案件数、参审案件质量、学习培训成绩为参数内容,细化量化考核分值,对人民陪审员实行专项打分。同时,曲阜法院还强化考核的激励性,依据打分结果,结合庭室推荐和民主考核,选取出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三名个人,评定为优秀人民陪审员,颁发证书,落实物质奖励政策,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陪执工作积极性。

  为推进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曲阜法院加强与当地人大的协作配合,于年底邀请人大法工委领导、人大代表来院就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专项视察,与人民陪审员进行直接座谈,听取人民陪审员工作专题汇报,确保人大有效掌握人民陪审员工作总体情况。对优秀人民陪审员的人选拟定和最终结果的评定,曲阜法院也坚持及时向当地人大常委汇报,请示意见和建议,将人民陪审员工作考核始终置于人大的领导之下,确保了考核工作效果。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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