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幕后显身手
——铜山法院陪审之路越走越宽
2008-12-01 14:19: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夏友锋 杨绪川
四世为邻的农民老李和老吴因宅基地产生纠纷,十年来形同陌路,今年夏季再因排水问题拳脚相加。对这起标的并不算大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虽然法官庭前、庭中做了不少调解工作,但双方各认自己的理,对立情绪仍然紧张,参与该案审判的人民陪审员、退休教师梁化?与审判法官主动上门,到两家苦口婆心地疏导,耐心讲解法理人情,不仅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还一次性解决了双方十多年的宅基地纠纷。十年积怨一朝解,老李和老吴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这只是铜山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一个片段。
近年来,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法院把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促进司法公开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搭建良好平台,陪审员工作范围不断拓展,作用日益显现。1至11月份,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18件,普通程序陪审率达到75.4%,陪审案件调解撤诉率82%,参与执行案件46件,化解涉诉信访案件8起,人民陪审员工作一直处于徐州市法院先进行列。
选优配强机制保障
今年初,在广泛的代表性和适当的专业化的原则指导下,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该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人民陪审员36名,其中人大代表16名,政协委员6名,代表委员人数占总数的61%,大学本科及研究生占50%,平均年龄39岁,分别来自工会、共青团、妇联、学校、医院、审计等部门以及镇村干部。人民陪审员队伍与社会联系更加广泛,专业人员明显增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也明显增加,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的经验更加丰富。
为了使新任人民陪审员尽快熟悉审判运行规律,该院采取案例介绍、老陪审员传授经验、法律专题辅导等形式,专门组织了以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法律基础知识和诉讼基本规则为内容的岗前培训,院长参与讲课。
在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院长具体负责,政治处全面督查落实,各业务部门协调配合”的管理格局。二是制定了《人民陪审员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陪审员的管理、使用、考核、培训与奖惩,各审判部门陪审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考核。三是根据陪审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将人民陪审员分为刑事、民商事、行政三大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陪审案件。四是将陪审员遵守审判纪律、廉政制度、参加陪审、参与案件调解、岗位培训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作为对其表彰、补贴、任期届满是否继续提请任命的依据,从而促进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运转。
搭建平台良性互动
不敲法槌同样行使法官的职权,不着法袍一样维护司法的公正。铜山法院充分保障陪审员的审判权利,做到“既陪又审”,依法履职,与法官形成优势互补。同时,人民陪审员通过参审监督、评议法官,促进法官的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廉洁和高效。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该院对适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明确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的选择权;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审前阅卷制度,承办法官必须为陪审员阅卷提供条件与便利;要求主办法官安排庭审必须考虑人民陪审员从事本职工作的方便,并在庭审环节增设陪审员释法说理环节,充分利用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有威望的优势,以群众易懂、易信的语言解读法律,劝导说服当事人互谅互让、息诉解纷等。
拓展职能共建和谐
人民陪审员来源于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所信赖和尊重,铜山法院特别注重其社会经验丰富和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在保障参与审判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他们参与司法工作的范围,与法官共同承担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
一是做司法宣传员。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审理,以案说法,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并以亲身经历使群众了解法官的艰辛付出,对法院、法官增进理解信任,起到了沟通群众与司法的桥梁作用。同时,人民陪审员又可以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技能,为群众解答诉讼问题,降低诉讼成本。二是做民意传达员。人民陪审员熟悉基层生活和风俗习惯,有利于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反映到审判工作中,有利于法院进一步认真落实为民、利民、便民措施,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三是做纠纷调解员。不仅是参审的案件,而且其他涉及民生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都邀请他们参与做思想工作,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互补结合,及时化解纠纷,案结事了,减少不和谐因素。全院民商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9%。四是做信访化解员。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双方往往与法院对立面较大,情绪激烈,通过了解社情民意、村规民俗的陪审员从事说服教育和心理疏导,往往可以有效地消除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达到息诉息访的目的。该院85%涉诉信访老案得以化解,没有出现新的涉诉信访案件。五是做协助执行员。该院建立和完善了人民陪审员的协助执行和解机制,陪审又陪执,针对具体执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及有抗拒执行的苗头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到场协助参与执行和解,有效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促进了案件的积极履行。
近年来,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法院把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促进司法公开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搭建良好平台,陪审员工作范围不断拓展,作用日益显现。1至11月份,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18件,普通程序陪审率达到75.4%,陪审案件调解撤诉率82%,参与执行案件46件,化解涉诉信访案件8起,人民陪审员工作一直处于徐州市法院先进行列。
选优配强机制保障
今年初,在广泛的代表性和适当的专业化的原则指导下,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该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人民陪审员36名,其中人大代表16名,政协委员6名,代表委员人数占总数的61%,大学本科及研究生占50%,平均年龄39岁,分别来自工会、共青团、妇联、学校、医院、审计等部门以及镇村干部。人民陪审员队伍与社会联系更加广泛,专业人员明显增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也明显增加,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的经验更加丰富。
为了使新任人民陪审员尽快熟悉审判运行规律,该院采取案例介绍、老陪审员传授经验、法律专题辅导等形式,专门组织了以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法律基础知识和诉讼基本规则为内容的岗前培训,院长参与讲课。
在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院长具体负责,政治处全面督查落实,各业务部门协调配合”的管理格局。二是制定了《人民陪审员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陪审员的管理、使用、考核、培训与奖惩,各审判部门陪审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考核。三是根据陪审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将人民陪审员分为刑事、民商事、行政三大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陪审案件。四是将陪审员遵守审判纪律、廉政制度、参加陪审、参与案件调解、岗位培训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作为对其表彰、补贴、任期届满是否继续提请任命的依据,从而促进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运转。
搭建平台良性互动
不敲法槌同样行使法官的职权,不着法袍一样维护司法的公正。铜山法院充分保障陪审员的审判权利,做到“既陪又审”,依法履职,与法官形成优势互补。同时,人民陪审员通过参审监督、评议法官,促进法官的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廉洁和高效。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该院对适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明确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的选择权;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审前阅卷制度,承办法官必须为陪审员阅卷提供条件与便利;要求主办法官安排庭审必须考虑人民陪审员从事本职工作的方便,并在庭审环节增设陪审员释法说理环节,充分利用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有威望的优势,以群众易懂、易信的语言解读法律,劝导说服当事人互谅互让、息诉解纷等。
拓展职能共建和谐
人民陪审员来源于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所信赖和尊重,铜山法院特别注重其社会经验丰富和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在保障参与审判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他们参与司法工作的范围,与法官共同承担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
一是做司法宣传员。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审理,以案说法,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并以亲身经历使群众了解法官的艰辛付出,对法院、法官增进理解信任,起到了沟通群众与司法的桥梁作用。同时,人民陪审员又可以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技能,为群众解答诉讼问题,降低诉讼成本。二是做民意传达员。人民陪审员熟悉基层生活和风俗习惯,有利于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反映到审判工作中,有利于法院进一步认真落实为民、利民、便民措施,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三是做纠纷调解员。不仅是参审的案件,而且其他涉及民生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都邀请他们参与做思想工作,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互补结合,及时化解纠纷,案结事了,减少不和谐因素。全院民商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9%。四是做信访化解员。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双方往往与法院对立面较大,情绪激烈,通过了解社情民意、村规民俗的陪审员从事说服教育和心理疏导,往往可以有效地消除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达到息诉息访的目的。该院85%涉诉信访老案得以化解,没有出现新的涉诉信访案件。五是做协助执行员。该院建立和完善了人民陪审员的协助执行和解机制,陪审又陪执,针对具体执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及有抗拒执行的苗头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到场协助参与执行和解,有效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促进了案件的积极履行。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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