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发挥陪审员"五个到位"作用全面促进审判
2008-11-24 14:40:32
陪审员参与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盗窃案。
     中国法院网讯 (谢昌炜 张昌善)  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在依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过程中,积极实践、认真总结,切实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五个到位”作用。截至目前,该院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已达130件,这些案件涉及刑事、民事、民商事和行政诉讼等各个领域。

  该院在认真做好选任和培训的基础上,将确保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依法履行职责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发挥人民陪审员“五个到位”作用,有效推动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公正。一是公正审判的作用到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参与审判,对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体现司法公正,保证裁判正确。二是协调和解的作用到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做当事人调解和解工作,能利用特殊的身份,增强说服力和信服力,使案件达到最好的法律效果。三是息诉止访的作用到位。近年来,个别案件当事人信访不信法,上访不上诉,导致法院涉诉信访问题增多。人民陪审员能够充分发挥在人民群众中威望较高、社会知识和经验丰富、思想工作耐心细致的优势,在陪审案件的息诉止访工作中做出了特殊的贡献,合理妥善地化解了当事人间的矛盾。四是宣传教育的作用到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可以在接触沟通中宣传、渗透司法理念,在交流互动中取得共识、理解和支持,是很好的法制宣传载体。五是法律监督的作用到位。该院把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为陪审员参加到审判活动中来,是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公众监督的体现。该院一方面大力支持人民陪审员学习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确保他们通过陪审直接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人民陪审员在履职中如发现有审判程序违法、审判员接受吃请、存在审判作风问题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可向该院监察室反应,情况严重的可直接报告院长。对陪审员反映个别法官开庭不守时、庭审不规范、有的案件存在合而不议等问题,都及时地在全院大会上进行通报,要求全体审判人员注重自身形象,尊重陪审员的权利,保障了陪审员发挥法律监督的作用。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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