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陪审忠告”全程帮教缓刑未成年犯
2008-11-24 11:54:54
     中国法院网讯 (陈雪艳)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积极探索挽救犯罪未成年人的新途径、新方式,由人民陪审员发出“陪审忠告”,全程帮教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充分发挥了陪审员贴近社会、易于当事人沟通的优势,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陪审员及时进行“庭审忠告”,引导未成年被告人正确行使权利,从不同角度、侧面,向未成年被告人指出其行为给社会、家庭和他自己带来的危害、影响。同时,激发未成年被告人自信心,引导其认罪悔罪。

  人民陪审员在法庭宣判后,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属进行“判后忠告”。陪审员从和被告人和其家属平等的角度出发,以一个普通人的言语解释法律的规定、量刑依据,告诫未成年人在社会服刑期间要注意遵守的法律法规,鼓励其积极改造。

  此外,人民陪审员定期跟踪回访未成年人被告,向其及其家属发出“访后忠告”进行延伸教育。在了解其思想动态和日常表现等改造情况后及时向其发出忠告进行教育引导,并就如何深入进一步做好未成年罪犯的思想改造工作与法院、被告人所在学校进行交流、探讨,促进对被告人的感化和挽救。

  截至目前,该院经人民陪审员“忠告”帮教的未成年人缓刑犯,全部改过自新,无一人重新犯罪。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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