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注重广泛性实用性
2008-11-17 16:00:53
     中国法院网讯 (邵海林 郑红梅)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在选拔使用上,注意克服以往选任工作中的一些误区,更加注重人民陪审员的实用效果,将素质较高、群众基础好、德高望重的人员吸收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

  过去,在选任的人民陪审员人员构成中,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占比例过高,相当一部分是部门的领导干部,虽然他们在知识、工作阅历和陪审能力方面素质较高,但是由于其本身工作非常繁忙,陪审受到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导致陪审的案件数量不多,影响了作用的发挥。

  今年,该院在选任工作开始前,认真进行了筹划准备,利用媒体、信息网络、张帖选任公告及发送《关于推荐人民陪审员的函》等形式,向全县50多家单位和乡镇传递了选任人民陪审员的信息。在选任过程中,专门成立了陪审员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政审,严格把关与考核。对拟提请任命的22名人民陪审员,在政治、社会层面上,既考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会、共青团、妇联、教师;在专业层面上又兼顾金融、计算机、知识产权、医疗、建筑、外经外贸等专业人员所占的比例,同时,特别考虑增加了城镇普通居民和农村村民所占比例,进一步扩大了人民陪审员的职业分布,充分体现了选任的广泛性。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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