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口碑源于大作为
——湖北省郧县人民法院服务中心工作纪实
2008-11-14 09:37: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余敬海 韩朝贵
  今年来,湖北省郧县人民法院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辖区重点工程项目,创新工作举措,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把审判工作放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护航重点工程

  对于影响全局的重点工程,该院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力求案结事了。郧县鲍峡镇大庙村委会原有一门土窑,于2004年承包给一河南村民翟某生产经营。在砖厂建设及经营期间,翟某共拖欠原材料款、民工工资以及劳务费等共计70余万元。因大庙砖厂地处襄渝铁路复线工程拆迁范围之内,经市、县有关部门多次协商,达成了由铁路建设方向大庙村一次性补偿30万元的协议。协议签订后,因债务数额太大,村民的劳务费得不到清偿,村民多次聚众阻碍铁路施工,仅起诉到法院的债权人就达50多人。鲍峡法庭立案后,审判人员数十次深入大庙村,通过座谈、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形式,了解案情,并将砖厂所欠帐目和劳务费用进行公示,确定债权后提出债权清偿方案。通过反复做工作,得到了债权人理解,大庙村砖厂终于于今年10月1日前被顺利拆除。

  服务重点企业

  对于涉及重点企业的案件该院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今年8月,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因东风传动轴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拖欠其货款245万元诉至郧县法院。该院立案后,办案法官不顾天气炎热、路途遥远,迅速赶往苏州,依法冻结企业的相关存款。在法官主持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很快执行到位。不仅如此,该院还主动加强与重点企业的沟通联系,先后到大型企业召开座谈会20余次,了解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提出对策。结合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帮助企业堵塞经营管理中的漏洞,预防和减少经营风险。

  支持重点项目

  对于辖区内的重点建设项目,该院主动介入,提供全程服务。今年7月,郧县谭山镇金家村张某、雷某、卢某等27户村民因谭山石材城建设征地发生纠纷,并聘请律师以金家村委会和谭山镇政府为被告诉至该院白桑法庭,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征地协议无效、返还其土地、拆除石材城、恢复土地原貌。白桑法庭对此高度重视,案件受理后,迅速深入案发地走访、摸排,召开群众、党员大会,使群众认识到招商引资,发展石材城建设对当地经济的拉动作用。同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最终妥善化解了这一群体性纠纷,确保了石材城建设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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