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法院三项新举措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
2008-11-12 14:37:56
     中国法院网讯 (张雅芳 刘贺举)  为进一步促进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政策,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日前推出三项新举措,对陪审员给压力、给权力、给奖励,进一步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

  陪审制度在实施数年后,部分陪审员新鲜感丧失,存在敷衍了事的倾向。针对这一现象,该院通过适当增加其工作压力以提高其履行职责的主动性。要求陪审员了解当事人情况,清楚案件焦点,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做好记录附卷。陪审员每年能主动调解1-2件案件。

  针对由于审判长与陪审员权力界限不明导致陪审易流于形式的倾向,该院最大限度地赋予陪审员以案件裁判权,明确陪审员对案件的处理有不同意见的,报由分管院领导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既激发了陪审员的工作热情,又增强了案件裁判的信服力。

  针对由于陪审员的人事管理与陪审工作分离导致其陪审工作业绩难以显现的问题,该院在物质奖励的基础上着重予以精神奖励,明确对优秀的人民陪审员建议区人大常委会下文予以表彰,并将奖励的表彰情况告知所在单位,极大调动了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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