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人民陪审员“平民化”调解显身手
2008-10-23 15:09:51
     中国法院网讯 (赵晨)  在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不仅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还在调解工作中大显身手。他们不仅为深化和发展邳州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悉,该院约有三分之一的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和审判,其中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0%。

  该法院选任的23名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有党政干部、高校教师、企业经营者、普通职工,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一定的代表性。为了让他们在调解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邳州法院采取了许多措施,如:尝试在庭前阶段由人民陪审员独立主持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再由法官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核实和确认;遇到案情较复杂、需多次调解的纠纷,尽量安排已离退休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保证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调解;调解专业性较强的纠纷,如医疗事故、金融期货、房地产等纠纷,安排具备相关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以弥补法官某些专业知识的不足,做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

  近日,一起继承纠纷由该院人民陪审员与办案法官成功调解。原告法定代理人王某与前妻离婚后,前妻病逝,王某便替年幼的儿子打起了这场继承官司,被告李老汉曾是王某的岳父。双方虽然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但在接受调解时双方对如何继承死者遗产问题各持己见,而且谁也不肯让步。虽然调解难度大,但人民陪审员和法官见缝插针,始终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法官的调解侧重于事实与法律,人民陪审员的调解则侧重于情与理,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的配合非常默契。经过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调解工作中,该院人民陪审员配合法官做了大量工作。他们以特有的“平民化”调解方法调解纠纷,容易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社会效果较好。在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后,邳州法院案件调解率比过去提高了五个百分点,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上诉发回重审和改判率明显下降。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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