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拿出判决书向被申请人朱某进行了答疑释惑工作。
- 被申请人朱某刚开始不理解
2007年3月31日,对于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张保健等人来说,是一个极其以难忘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他们执结了一个特殊的案子。与以往案子不同的是,案子的被执行人是一个80多岁的老翁,而申请人也是一个年近80岁的老太太,而且两人都是生性好强,非常爱要面子的老人,他们两人一个要求强制执行的态度十分坚决,一个又拒绝执行。因为案件难以执行,老太太曾一度上访。面对这两个特殊的当事人,让张保健等执行人员感到进退维谷。
案子的被执行人叫朱某,申请人叫杨某,两人在一起生活多年都未生育子女。2004年8月,结婚已有40年的朱某与妻子杨某因为感情破裂,经温县法院判决离婚。在该离婚诉讼中,由于考虑到涉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原告杨某表示家庭房产、夫妻共同房产另案处理。离婚判决生效后第二年,杨某又诉至温县法院,要求对财产问题进行分割。该院在受案后,依法判决上房三间归杨某所有,厢房两间归朱某所有,考虑到厢房系简易房,不宜居住的实际,为妥善解决朱某的居住问题,该院判决准许朱某先使用上房东两间,以便朱某在这一年中对东厢房两间进行修缮。朱某不服判决,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经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审理,维持了原判。然而,在这一年中,朱某并未对自己的房子进行修缮。逾期后,杨某见朱某仍未腾房,便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朱某的东西强制搬至东厢房。
朱某因年老体弱,脾气又很倔,东厢房又是土坯房,残破不堪,每逢阴天房子露雨,如果让朱某搬进来,将来房屋倒塌,后果将难以预料。为此,执行人员张保健及时向执行局长和主管院长进行汇报,考虑到这样特殊情况,大家在研究后,为体现法院的人性化执行,该院决定先为朱某房屋进行修缮后,再让其搬进去。就这样,张保健等几名执行人员自己凑钱购买了覆盖屋顶的牛皮毡、塑膜等物品,与几位民工一起扛上铁锹,借来梯子和钯子赶到了朱某家里,开始对朱某的房屋进行修缮。
为把东厢房的屋顶修缮结实,执行人员不怕脏累,有的搬砖,有的运土,经过两个小时的奋战,房顶终于修缮完毕。本以为朱某应该同意搬到里面了,但是此时朱某又以法院判决财产分配不均拒绝搬到东厢房,抵触情绪很大,作出一副寻死觅活的样子,况且,此时民工们在修缮房屋时发现墙体部分断裂,存在非常大的不安全因素。
此情此景,令跟踪执行的县政协委员及村民调主任不得不为执行人员捏把汗。
究竟该怎样执行呢?张保健等执行人员着实感受到了此次执行的压力。然而,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在与村民调主任和政协委员协商后,执行人员进行了大胆设想:能不能使杨某做出让步让朱某也居住在上房里呢?
但是,对矛盾如此尖锐的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是否能成功,执行人员心里仍然没底。
有了这样的思路,执行人员还是决定尽一下最大努力试一试。随后,他们兵分两路,一队先与朱某沟通,以稳定其情绪,寻找妥善解决的突破口,一队找到寄住在本村女儿家的杨某,希望其能念及四十年的夫妻情份做出让步,暂时让朱某居住在上房。然而,杨某却以当年朱某将其逐出家门为由,据理力争,坚决要求朱某搬出居住。
一时间,这起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僵局。
据该村民调主任介绍,杨某与朱某婚后一直无儿无女,杨某领养娘家外甥女康某为女,朱某领养侄子朱某某为子。由于朱某某常年在外打工,一直未能尽到对朱某的赡养义务,但是康某却对杨某照顾有加。因为母女感情较好,如果做通康某的工作,问题可能就有缓和余地。然而,当执行人员找到康某刚一提起这个条件时,康某却言辞激动,怂恿杨某说要让朱某居住可以,但是朱某必须每个月拿出100元的租金。
每月100元,对于生活贫困的、仅靠微薄的低保维持生活的朱某来说实在是不堪忍受。为此,执行人员张保健与村民调主任又结合乡风民俗,以及朱某对原先家庭付出劳动和抚养子女的艰辛,对杨某母女进行了思想疏导,使康某做出让步,劝说杨某同意让朱某居住在上房的东一间,每年只象征性收取朱某100元钱租金。
杨某的巨大让步给此案的执行带来了生机。
可就在此时,就在朱某将在协议书上签字的时候,朱某仍以判决不公,财产分配不均等拒决签字,并表示将要上郑州和北京上访。当时时间已过中午12点,但是为妥善解决这起案件,张保健拿出判决书向朱某进行了答疑释惑工作,针对判决书中所引用的相关证据和适用的法律进行了逐字逐句的详细说明和解释。由于朱某年事已高,耳聋眼花,意识有些糊涂,有的法律条文需用最简练、最通俗的语言给朱某讲解多遍才能够理解。然而,张保健仍以足够的耐心娓娓地做着耐心的讲解。
不知不觉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工夫不负有心人,在张保健等执行人员的努力下,朱某如梦方醒,认识到法院判决的公正和申请人做出的巨大让步,欣然在协议书上签字,对执行人员付出的艰辛感激万分,紧紧握住张保健的手连声感谢:“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为了这点事让你们法院这么多人吃苦受累,我这把不中用的老骨头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
就这样,在执行人员几经周折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这时,时间已经到了下午2点,为了避免两位老人在今后的生活中矛盾再激化,根据村民调人员提议和双方当事人同意,执行人员不顾饥饿和疲惫,与几名民工又在两位老人各自居住的房间之间,修起了一道简易墙,在房间的另一侧又开辟了一个通道。至此,这起特殊的执行案件得以彻底解决,使在场的政协委员、村委干部无不被执行人员的全身心投入,倾情化解群众纠纷的精神感动。政协委员阎广利在事后感慨到:从今天法院执行工作中,让我切身感触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法官的为民情怀。
(作者单位: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