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相术”的执行员
2008-10-14 19:24: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郭盛永
  眼下,街巷里不时会看到“看相预测”的牌子,相信科学的人对此不屑一顾,然而,在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法官们却说执行员彭瑞峰会“看相”,并对他的“相术”伸出拇指。

  原来,彭瑞峰办案 “慧眼”独具,善于潜心观察,寻找“破绽”,恰当切入,顺势而进,直至告终。今年以来,他经手的案件大都疑难复杂,但多数案件按期结了案。他的“相术”有三:

  “相术”一:看亮点。案件到彭瑞峰的手里,他要首先看看被执行人有没有人生光环,从“光环”入手做工作,大多事半功倍。年初,他受理一起债务案,该案标的虽然只有2500元,可进入执行程序一年有余,被执行人李某下岗在家,没有薪水又没有再就业,呈现“执行相持”局面。彭瑞峰接案后,到李某家里“实地考察”,发现墙上贴有几张旧奖状,眼睛霎时“亮”了,他想,李某在单位的表现说明他爱上进,对欠债不会“赖”……他回到院里,暂且按兵不动,让李某“心灵发酵”了两个月,然后,在李某居住的胡同口贴出督促公告。这公告一贴,李某当晚就打电话给彭瑞峰,次日,李某到法院如数交了执行款和执行费。

  “相术”二:观“来使”。对于代表被执行人与执行员“照脸”的人,彭瑞峰都会“高看一眼”,“透视”其素质。8月下旬,他在执行局办公室接待了一位小伙子,这是亢村信用社申请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儿子王某。王某进屋客气地问:“彭叔,听说您去我家了,俺妈不知是啥事,让我来看看。”他见王某懂礼知节,就向王某详细讲了其父借款到期未还的案情,特意告知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将承担的后果,不仅有关财产会被查封、扣押、变卖,还有可能在电视台“亮名单”等。看着王某的诚恳表情,他鼓励王某劝说其父积极履行。王某回去不久,就打来电话说自己愿替父亲还债。9月9日,王某替父亲还清了近万元的欠款。

  “相术”三:察“钥匙”。不少案件的被执行人一开始抵触情绪很大,遇上这种情况,彭瑞峰就在其亲朋好友中物色能“使动风”的人,通过“钥匙”人物的作用,打开被执行人的心理锈锁。春季,亢村村民张某,因赡养纠纷,被其父母告上法院,法院判决张某每月给付老人50元生活费,每半年给付老人米面、煤球、医药费等。7月,张某不予履行判决义务,又被老爹申请执行。这时,张某父子的对立情绪越来越重。他接案后,给张某街门口贴过执行传票,又让村干部出面做思想工作,均未奏效。一次,他听说张某的岳父是邻村的民间“办事角儿”,经常操办红白事,就驱车到张某的岳父家说明来意,请求帮助说服张某夫妻。张某的岳父出面调解还真管用,连批评带教育,两天就把事情搞定。张某夫妻履行判决义务由被动变主动,把钱、米面等一次付清,实现案结事了。

(作者单位: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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