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实现“三个转变”
2008-10-14 14:30:54
     中国法院网讯 (付宗学)  今年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法院不断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指导培训工作,并在培训中做到“三个转变”,切实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水平,改变了以往“陪而不审”的尴尬局面,在群众中真正树立起“不穿法袍的法官”形象。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逾千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也都得到显著提高。

  这“三个转变”是:一是由每年定期组织培训向定期与动态培训相结合转变。该院在每年一次定期培训的基础上,于新法律法规出台实施之际,组织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干警一起,同场同步进行学习。

  二是由基础培养向强化提高转变。针对多数人民陪审员三年前即被聘任上岗,已经掌握和积累了一定法律基础知识和审判技能的实际,该院有意识地将培训重心转移到提高业务水平、提高个人素质上来,通过组织参加审判专题讲座、观摩案例研讨等方式,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能力。

  三是由全面培养向结合个人专业特长加强指导转变。该院有针对性地对从事不同职业的陪审员进行专门指导,促进其在审判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技能。比如对在金融部门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中重点就借贷、担保等案件对其加强指导;对来自农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人民陪审员,加强其离婚、赡养、相邻关系等家庭邻里纠纷调处能力的培养。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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