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严格选任杜绝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
2008-09-24 14:33:03
     中国法院网讯 (黄文青)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日,该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

  该院的主要作法是:严格选任、加强培训、强化考核以及保障经费。由于人民陪审员在执行公务时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该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注重选聘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较高,道德品质良好,且分布于各个行业的人员。该院选任的20名人民陪审员中,有教师、医生、银行、保险职员、社区干部,也有个体工商户,其中90%以上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且都到所在单位、街办进行了认真的考察。来自本行业的专业人员参与陪审提高了陪审的质量,杜绝了“陪而不审”的现象,有利于案件公正的审理。该院加强对选任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审判业务知识和审判基本技能的培训,安排资深法官为他们授课,组织进行庭审观摩,,同时不定期的组织他们互相进行交流探讨,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该院建立人民陪审员档案,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陪审作风等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和奖励的依据。

  此外,该院将人民陪审员所需开支纳入当年的经费预算,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争取取得政府的支持,确保经费到位。同时,对人民陪审员经费实行单独管理,专款专用,保证经费不挪作他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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